09.20 三個月工資拖半年,老闆欠條變“白條”

三個月工資拖半年,老闆欠條變“白條”

老闆給她寫的欠條

上班族最盼望的是發工資的日子。昨天,讀者楊小姐就向本報投訴稱,公司欠了她三個月工資,老闆說公司沒錢,再拖幾天,寫下欠條並蓋章。可左催右等轉眼就快半年了,工資依然不見蹤影。“我擔心這樣等下去,欠條遲早會變成白條。”楊小姐很無奈,遇到這樣的老闆該咋辦?

公司5個股東她1個員工

昨天,記者聯繫上楊娟。她今年28歲,河南人,“去年底來重慶,想找個工作穩定下來,沒想到老闆居然這麼不耿直。”她嘆息道,這半年來,她來來回回跑了很多趟,聯繫老闆二三十次都沒能拿回工資,心太累了。

楊娟說,去年12月,她應聘到重慶中世聯合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國際部行政專員,負責招商翻譯工作,“公司老闆遊尊偉承諾給我每月5000元工資,還有分紅、配發股份等福利,不過現在看來都是騙人的。”

公司就3個員工,她上班僅4天,就搬到渝北區萬科怡園99-3的別墅裡面,幾個同事還一起去打掃了3天衛生。同事小燕還提醒楊娟說:“你來這裡確定能拿到工資嗎?前面有幾個離職的都沒拿到工資。”

沒幾天,另外兩名同事也辭職了,留下楊娟一個人,“我也是直到辭職後才知道公司股東有5個人,而員工就我一個人。”

工資三月未發無奈辭職

第一個月,楊娟順利拿到工資,多少打消了一些顧慮。可剩她一個人,既要對接客戶,又要寫招商方案,還得做翻譯等等,“我一個人幹了三四個人的活兒。”這期間,有一名新同事來了三週又走了。

到了2月份發工資時,老闆告訴她,“公司暫時沒錢,過幾天再發工資。”到了3月份,楊娟還是沒拿到工資,想到公司的難處,她只好咬了咬牙挺著。到了3月底,楊娟忍不住找老闆催要前兩月的工資,鬱悶的是對方依然回覆“公司沒錢”。

無奈之下,楊娟提出辭職,並要求結清工資。沒想到,老闆卻只給她寫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今天欠楊娟未支付工資總計12273元,於4月15日發完,以此為據。”記者看到,欠條時間是3月26日,上面還蓋有公司鮮章。

老闆欠條半年都沒兌現

楊娟拿不到工資也沒辦法,辭職後她只得重新開始找工作。這沒兌現的一萬多元,一直是她心裡的坎兒。

從4月底開始,她踏上了漫漫討薪路,“先是找到公司股東遊才菊,對方一開始也答應補齊工資,可遲遲不見動靜,我又電話裡找到老闆遊尊偉,溝通了數十次,等來的還是一場空。”楊娟說,真擔心欠條最後變成白條。

9月5日,楊娟向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工作人員聯繫公司兩位主要股東遊尊偉和遊才菊協商解決,得到答覆是儘快補齊。可截止昨天,欠下的12273元工資依然沒有補發。

老闆:

股權變更手續辦完再說

昨天,記者查到重慶中世聯合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顯示其註冊時間是2017年11月8日,還處於存續狀態,股東5人,最大股東就是遊尊偉。值得注意的是,7月10日,公司因未按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兩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單。

記者輾轉聯繫到公司法人代表遊才菊,她說,公司成立後,自己的確是擔任法人,但實際控制人是股東遊尊偉,“如今正在辦理法人過戶手續,沒想到還沒有辦完,公司就經營不下去了,至於欠的工資應該找實際的股東。”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遊尊偉,他說:“公司正處在股權變更期,遊才菊的法人身份也將過戶到我名下。”至於何時能補齊楊娟的工資,對方表示,只有等過戶手續辦完後再說,具體時間不清楚。

律師:

建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重慶智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明強表示,如今企業在註冊、股權變更等方面都有類似亂象發生,員工討薪難度大。按《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胡律師支招,首先,員工可向公司所在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若不成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扣押、劃撥該公司的財產。若被拖欠數額較大,涉嫌惡意拖欠工資,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的刑事責任。

>>> 延伸

規範欠條借條這樣寫

胡明強律師告訴記者,公司向員工寫工資欠條的情況還不多見。不過仔細一看,欠條中有多處明顯的不規範,例如工資金額應大小寫共用,簽名處按手印,並如實記錄簽名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生活中,很多時候面臨開具借條和欠條,但兩者是有區別的。那該如何寫?胡律師解釋:

第一,借條和欠條有訴訟時效區別,借條屬於借款合同,如果約定還款時間,訴訟時效不受兩年的限制,但欠條是債券債務關係,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

第二,公事公辦,無論借條還是欠條,在簽字同時記錄下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還應要求對方按手印。

第三,在欠條或借條中不得有歧義讀音字。

第四,為了確保金額準確無誤,在書寫時,應以大小寫共用的方式,以免借款金額被隨意更改。欠條最好是對方親筆書寫,即便打官司也是有力證據。

都市熱報 記者 郎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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