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安達市人民檢察院 三舉措強化檢察調研工作

今年以來,安達檢察院積極響應省院要求,堅持把檢察調研工作當作事關檢察工作全局和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來抓,藉助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工作發展的良好機遇,採取三項舉措,打造“大調研”“大研究”工作格局,力促檢察調研工作創新發展。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

院黨組充分認識加強和繁榮檢察理論研究對於正確決策和推進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主管副檢察長為副組長,各科室業務骨幹為成員的理論研討領導小組,對全院幹警下達硬性調研任務,並定期聽取工作進展彙報;堅持把檢察調研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實行主管院領導、科室負責人和幹警個人的三級責任制,將檢察調研任務分解到科室,明確到個人。在全院形成員了以院領導為核心,協調員額檢察官、各辦案團隊、各部門的“多層次”的調研體系,圍繞理論熱點、實踐難點、辦案重點,集體攻關、集中研究解決檢察工作實際問題,通過調研“全覆蓋”實現“人盡其才、文盡其用”,有力推動了檢察調研工作的蓬勃進展。

二、培養人才加強交流

注重人才培養,為幹警提供外出學習培訓的機會,並嚴格要求幹警認真撰寫學習考察報告或學習收穫心得,及時總結新知識、新經驗。重視對檢察調研人才的培養使用,一方面選調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幹警充實到法律政策研究室專職從事調研工作,加強檢察調研力量;另一方面重視對調研骨幹的選培使用,使一些精通業務善於調研的業務骨幹走上了適合的崗位,有效提升安達檢察工作的質量與水平。同時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協等部門的交流和理論探討,深入開展與兄弟院之間的交流合作,充分發揮我院檢察官文聯的作用,廣泛吸收社會各界理論研究成果和經驗,形成高質量的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成果。

三、獎懲分明激發活力

為充分調動幹警參與調研的積極性,我院制定了《檢察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工作獎勵制度》,對發表在不同級別刊物上的文章按照不同標準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調研任務的部門按照制度要求進行扣分和處罰。截止目前我院已組織開展8次調研活動,從院領導到科室負責人再到普通幹警都積極參與其中,共計上報調研文章20餘篇,上報調研課題兩項。對於在調研中表現突出的檢察干警,按照我院制定的調研工作獎勵制度分別給予表彰獎勵。在全院形成了院領導親自掛帥,科室負責人、員額檢察官帶頭引領,辦案人員專題研究,青年幹警積極參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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