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陈独秀被捕后,痛陈反对国民党三点理由

“作为教育家,他没有大学文凭;作为政治家,他先后被国民党、共产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托派开除;作为人之父,儿子被杀,他不能够哭灵;女儿病死,他不能送葬;作为书生,生前没有出版社敢出一本他的学术专著;作为寄人篱下的外乡逃难者,他没有钱给自己预备一口棺材;作为‘右倾投降主义者’,他的坟在‘文革’中被铲平,墓碑被砌到了村人的篱笆墙上。”(朱洪,陈独秀的最后岁月,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

陈独秀被捕后,痛陈反对国民党三点理由

1932年10月陈独秀被捕,舆论大哗,蒋介石同意此案移交法院公开审判。检方给陈独秀定的罪名是“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陈独秀自认一生言行磊落,司法若能维持独立应“毫不犹疑的宣告予之无罪”。1933年4月14日,第一次开审,审判长问其为何要打倒国民政府,陈独秀正颜厉色,痛陈三点理由:“现在的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无发言权”;“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穷至极点”;面对外辱“政府步步退让”,“始终还是不抵抗”。翌日又问“托洛茨基派之最终目的如何,是否为推翻国民党,无产阶级专政”,独秀答曰:“是。”

陈独秀被捕后,痛陈反对国民党三点理由

4月20日最后审讯,检察官宣布审问结论,陈独秀提出抗辩,“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六日后宣判,“陈独秀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夺公权十三年”,法庭内静谧异常,被告人突然吼道:“裁决不公,我要上诉!”上诉终于被驳回,第二年改判八年,1937年战事纷乱,国民党政府开释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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