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陇西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成功收监网上追逃社区服刑人员

亮剑出鞘千里追逃 彰显社区矫正执法权威

——陇西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成功收监网上追逃社区服刑人员

本网讯(通讯员 马燕燕)近日,定西市陇西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成功将撤销缓刑近四年的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顺利收监。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于2012年1月11日因交通肇事罪被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犯因在社区服刑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书面警告2次,并擅自离开监管区域,工作人员多次查找杳无音信,陇西县司法局遂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请了撤销缓刑建议,2015年3月5日陇西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杨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

因罪犯杨某某下落不明,需网上追逃,但该犯属撤销缓刑人员,当时不具备网上追逃条件,公安机关便采取省内临控措施,一直未能将该犯收监执行。2016年10月,陇西县司法局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通过与县检察院的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对杨某某开展网上追逃。2019年3月26日,罪犯杨某某被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路派出所民警抓获。当日,在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配合下,陇西县司法局派干警驱车千里奔赴内蒙古自治区,经过1500多公里的长途押解,3月28日顺利将杨某某带回陇西县,送至看守所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存在侥幸心理,最终自食恶果。杨某某成功收监执行,有力震慑、警示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权威。(陇西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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