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藍田縣檢察院四項措施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

為進一步落實張軍檢察長提出的“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要求,藍田縣檢察院主動適應,積極作為,通過四項硬舉措,不斷提升便民服務實效。今年以來,該院控申部門共接收群眾來信23件,均在七日內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按期答覆。


一是暢通來信渠道。依託12309檢察服務中心的接待窗口,對來訪人員控告、申訴、司法救助等訴求事項統一進行接待辦理,落實專人負責網絡平臺,確保群眾來信渠道多元化、暢通並得到及時處理。
二是規範處理流程。安排專人負責接收、登記、受理、分流、回覆群眾來信工作,對接收到的群眾來信及時在系統內進行登記,同時建立來信來訪記錄臺賬,同步登記信件來源、來信人信息、反映的主要問題、信件處置、答覆內容等情況,確保來信處理件件有留痕,便於管理和核查。  
三是嚴格回覆期限。對群眾來信,除匿名或聯繫方式、聯絡地址不明確的信件以外,均做到自收信之日起7日內程序性回覆,屬本院管轄的及時分流至辦案部門辦理,不屬本院管轄的及時移送至有管轄權的單位,並向來信人做好解釋工作。 對分流至本院業務部門辦理的,及時督促、提醒業務部門3個月內實體性回覆辦案結果。
四是定期分析排查。把“排查”和“化解”作為信訪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有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矛盾和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做到早發現,早研究,早化解,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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