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交警大队
关于对城区禁行区域调整的通告
为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妥善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关系。经广泛征求工业园区企业的意见,将城区禁行区域内工业园区解除禁行。解除禁行的区域:振兴路(不含)以南,瑞阳路(不含)以东,沂河路(含)以北,并报请县法制部门备案审批通过。
特此通告。
注:1. 瑞阳路、振兴路还属于禁行道路,需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通行。
2. 解除禁行时间于2019年12月24日零点施行。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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