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我花了一年时间斗“小三”,打赢了一场家庭财产和婚姻保卫战

1

我老公史成林比我大1岁,是一所著名大学的教授,在其从事的领域里,享有国际声誉,名下有2个公司,我们的家产现已过亿。

我俩是重点中学同班同学,他追的我,因为我不仅学习好,还是公认的班花。

高考时,他考入北方一所著名的大学。为追随男友,我不顾父母反对,放弃了已经录取的南方985高校,复读一年后考入与男友同城的另一所著名大学。

他一直读到博士,中途去欧洲学习交流两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我硕士毕业后,也进入一所高校任教。老公的事业发展异常顺遂,我逐步以家庭为主。

我们的儿子在美国藤校读研。20多年来,我一直觉得,我们夫妻恩爱,彼此忠诚。在我心目中,他从不对我撒谎。直到去年8月,这种平静才被打破。

多年来下班回家,我们俩都把自己的手机,默契地放在客厅音箱上面的一个小筐里,也都没设密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丈夫经常晚归,手机要么不放客厅,要么关机。

去年8月,周五,晚上8点多,我发现老公放在客厅的手机关机了,就问他怎么关机了?他在书房忙碌,说,可能没电了。我怕他错过重要电话,就帮他充电,一开机,却发现电量满格。心想,老公估计忙糊涂了。

很快,一个没存名字的电话进来了。我接了电话,按了免提,把手机给了书房的丈夫。一个女人焦急的声音传来:“你关机干嘛?儿子病了,赶紧过来啊!”

老公说:“你打错了。我儿子在美国呢。”是啊,儿子刚刚还跟我们通了视频电话呢,老公当即挂了电话,骂了句“神经病!”

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起了疑心。过了一会,我故意回拨过去,又按了免提,把手机给丈夫,故意说:“那人又打过来了。”电话那边,刚才那女的说:“成林,儿子真的病了,在发烧,39度,你快过来啊!”

这分明是老公在外面的小三和私生子啊!仿佛五雷轰顶,我气哭了。

史成林解释说:“是刘玉。天地良心,我跟她是清白的,只是5年前去医院给她捐过一次精而已。”可捐精不是双盲的吗?骗谁呢!

我认识刘玉,她比我老公小16岁,8年前还来过我们家。史成林当时向我介绍说,她是他老家一个远房亲戚介绍来的,刚考到我们这边的大学,亲戚希望我们多关照她。刘玉大学毕业后,就在史成林任大股东的科技公司上班。

见我泣不成声,史成林不动声色地告诉我说,刘玉从上大学到现在,跟别人谈了几次恋爱都失败了,也流过几次产。

5年前,刘玉带着妈妈找到他,说刘玉若再流产,就没有生育能力了。而刘玉这辈子已不想结婚了,刘母提出,希望借他的优良基因,让刘玉生个孩子。医院那边已经托人打好了招呼,只要他同意就行。

他怕我多想,就没有跟我商量,悄悄去医院为刘玉捐了精。

后来她生了个儿子,现在4岁了。史成林说,刘玉当时还写了保证母子俩永不跟他有任何来往的承诺书。这几年,她也没来找过他。

那天晚上,史成林终究没出去。但3天后,他就告诉我,他出差了。他出差之前,我找他要来了那张“承诺书”。

我立刻请有路子的朋友帮忙,调查刘玉和我丈夫的过往。经笔迹鉴定,那份承诺书不是刘玉所写,系男性笔迹,手印也是男性指纹。

朋友分析说,刘玉没有亲手写这份承诺书,显然是担心我们将来以此为据,不给她和私生子一分钱,那她等于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后来我才知道,史成林对我撒了太多太多谎。早在8年前,刘玉就是他的小三了,为他流产多次,4年前生下了这个私生子。

为了保全家庭财产,挽回丈夫,我决定暗中收集更多证据,并开始寻找两人的漏洞和弱点……

2

史成林出差后,刘玉已经知道他俩的事被我知道了,她瞒着史成林,抱着私生子来到我家,说:“婶婶,我跟叔叔真的没有任何关系。”

看着那个长得跟我儿子有几分相似的孩子,我一句话也没说,看她怎么演戏。见我冷冷的,没有什么表示,她讪讪地走了。

又过了两天,刘玉独自来到我家,公然对我叫嚣:“现在我也不瞒你了,对,我跟成林在一起8年了,这个孩子就是我俩的,我第一次跟他上床,就是在你们的婚床上,他亲口说,他跟我做爱比跟你做,舒服多了,气死你!”

小三如此猖狂地羞辱我,就是为了将我的军,给我下马威。我气得血脉偾张,但还是不中计,隐忍不发,全程我都悄悄录了音。

周末的傍晚,我在停车场出口,刘玉故意碰瓷我的车,说我撞伤了她,要讹诈我。保安闻讯赶来,见我俩认识,就走了。这些,我都录了视频,她讹不了我。

史成林回京后,我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他去了刘玉的家中幽会。

我获得了4年前私生子的出生证明等有利证据。虽然“父亲”一栏空缺,但我拿到了当年刘玉生产前面临大出血、史成林情急之下在“手术同意书”上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我还拿到了史成林带着刘玉父母、儿子共5人境外旅游的照片、刘玉和史成林在QQ和微信聊天中互称“老公”、“老婆”等证据。

刘玉跟邻居和小区保安介绍史成林时,都说是她的“老公”。这些,我们都有了证人、证言和录音。

掌握了充分证据后,我在律师朋友的指导下,跟史成林谈判,争取到了我这个原配和婚生子女的最大利益——

原有的两套房和一台车本就在我名下,但这对于我们家庭的全部财产而言,只是一小部分。

我逼着史成林做了财产所有权变更:将他身为两个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我;将他在公司占有的75%股权变更为我;将他在海南和上海的房产产权,分别变更到了我和儿子名下。

至此,史成林除了名下只有一台车和单位分的福利房外,其余财产全部在我和儿子名下。

而且,我还逼着史成林做了一份非常重要的“遗产公证”:如果史成林有婚外生子的情况,则非婚生子不享受其遗产继承权。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史成林是不愿变更财产权的,更不愿配合我完成那份“遗产公证”,但我手上握有他婚外生子并涉嫌重婚的有利证据,他若不答应,我就把一切都公开,并告他“重婚”。他堂堂国际知名教授,是个多聪明的人啊,自然乖乖就范。

如何处置小三刘玉和私生子?我与刘玉经过几轮谈判,达成了如下协议:

1,我们夫妇补偿刘玉母子500万元,其中200万作为母子生活费,另300万,以私生子的名义买了一种托管基金(刘玉无权个人支配,只能用在她儿子身上)。

2,以前史成林赠与刘玉的宝马320、为刘玉在老家买的房以及所有花销,原配概不追究,但刘玉母子必须就此回老家生活。

3,孩子与史无关,永不做亲子鉴定(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起初,刘玉不同意只拿500万走人,但律师告诉她——

“要知足,要是史教授将来的生意亏了呢?那你一分钱也拿不到了。你现在拿了500万走人,以前史教授也为你花了几百万,原配也不追究了。”

“如果你不答应,一旦原配追究起来,不仅这500万不给你,以前她老公在你身上花的几百万,你统统都得吐出来!”

我强硬地告诉刘玉,你如果闹事,史成林最多不当这个教授,他有公司,饿不死。反倒是你,孩子最多每月能拿到2000元生活费,到18岁止,遗产一分都不要想。你是拿着近千万走人,还是打算今后靠每月2000元过日子,自己选!

上个月,刘玉终于带着500万和私生子回了老家。

我历时一年的婚姻和财产保卫战,大获全胜。在这场“斗小三”的战役中,我既保全了自己和儿子的财产,也捍卫了家庭的完整。

直到今天,我再也没发现史成林跟刘玉联系过。或许,史成林知道我的手段后,也确实不敢了吧。

令我很不服气的是,刘玉的身材、长相、学历和气质等,比我都差得太多,我问老公,刘玉除了比我年轻15岁,还有什么比我好?

老公的回答意味深长:她很崇拜我,给过我很多新鲜美好的感受……

现在我的问题是,从那以后,我们的夫妻生活基本上没怎么过了,老公对我始终淡淡的。有时,我也会迷茫:是不是我做得太过分了,把老公的小三和私生子整得太惨了,以至于伤了老公的心?

3

或许有人觉得,赵珊对小三和私生子太过仁慈,赢得不漂亮,像这种无耻小三,就不该让她拿到一分钱。如果持这种态度的话,一定是两败俱伤。

首先,博弈的最佳结果,是你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逼得对方无路可走。

穷寇莫追,围城必阙。否则,对方就会拼死反抗,与你同归于尽。

对于史成林来说,刘玉毕竟是给了他无数美好的年轻女人,而且给他生了儿子,如果赵珊做得太过分,让他无法接受的话,他横下一条心,冒着身败名裂+坐牢的风险,坚决要求离婚并公平切割财产,那赵珊岂不傻眼了吗?

不要以为史成林不会傻到走这一步,因为赵珊逼迫太狠的话,刘玉就会不惜一切闹事,那么,他的名誉依然保不住。既然如此,他为何不选择“爱情”呢?

一旦史成林做出这种选择,社会舆论反而会转向,至少有一部分人会赞赏他“为真爱不惜一切”,甚至很多小女生会因此而爱慕他;而赵珊为一己之私不惜毁掉一个“科学家”,未必能得到全体吃瓜群众的支持!

说实话,吃瓜群众尽管道德感很强,但对“真爱”还是持宽容态度的。大家可以对照文章和陈赫,后者离婚娶了情人,所以,事业并未受什么影响。

假如赵珊不能考虑到这一层,就可能出昏招,导致满盘皆输……

其次,你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对方的最佳选择。

假如刘玉不接受赵珊的条件,那么她肯定拿不到什么钱,以儿子的名义起诉追讨生活费的话,法院大约会判每月2000元(参考标准,以实际为准),直到18岁为止。可以想见,她一个未婚女人,带着个私生子,会有多难!

如果接受赵珊的条件,她拿着近千万的财富回老家生活,妥妥的一个富姐,儿子的生活费、学费不愁,甚至将来出国留学也有保障。如果她想嫁人,有的是年轻小伙子追求。至于名声嘛,对外声称离异,也不会有人太较真。

博弈能否成功,取决于你开出的条件,对于对方来说,是否属于最佳选择?

既然有最佳选择,自然就有最差选择。这时,就要看你手头的筹码,是否可以将对方逼入最差选择?从赵珊和史成林夫妇的角度,他们确实可以做到让刘玉“生不如死,困难重重”。

在这种情况下,刘玉其实别无选择,只要不是脑子里长包,她一定会选择妥协。

让刘玉拿走近千万财富,确实肉疼,当相对于史成林夫妇过亿身价而言,这笔钱就不算什么了,这个代价,赵珊承受得起。

第三,好的博弈结果,不能留下后患。

赵珊将家庭财产大部分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给史成林留下了基本生活资料(一套房、一辆车)。请注意,这是合法的财产切割,假如两人将来婚变,史成林很难将她手里的财富做第二次切割,这就逼得他不敢也不愿离婚。

赵珊和史成林做了“不让私生子继承遗产”的公证,又跟刘玉做了“永不做亲子鉴定”的协议,等于上了双保险。

此外,她建议给刘玉儿子购买基金,确保刘玉不能挥霍这笔钱,史成林不用担心私生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减轻了他的内疚感,也顾及了其舐犊之情。

做完这一切,赵珊要求史成林跟刘玉彻底分手,对此,史成林既不敢不从,也没有后顾之忧。可以说,赵珊极大程度地消除了将来的隐患。

这场家庭财产和婚姻保卫战,赵珊虽然付出了不少代价,但依然算赢得漂亮:既保住了家庭,也保住了老公的名声,还抓住了财权,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博弈可以赢得漂亮,但感情这种事却不能靠博弈。譬如,赵珊确实赢了,却冷了老公的心,以前他虽然出轨,但夫妻感情融洽,家庭生活温馨。如今,他虽然跟刘玉分手了,可跟赵珊的感情也冷了。

赵珊要想赢回老公的心,恢复昔日的和睦幸福,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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