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深夜非法捕魚 被罰生態補償


本報訊 “電魚是違法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我自願購買魚苗放進河裡,用以補償生態修復。”2月24日,在光澤縣司前鄉司前村轄區示範河道放流魚苗現場,林某將價值1000元的魚苗悉數放入河中,作為非法電魚的生態修復補償。據悉,這是該鄉首次採用生態放流修復機制懲治非法捕魚者。

1月10日深夜,林某在司前村梅坪河段非法電魚時,被正在夜巡的司前站河道專管員當場抓獲並收繳了電魚工具和5斤漁獲物。經批評教育,林某悔過自新,自願以購買價值1000元的魚苗進行增殖放流,作為非法電魚的生態修復補償。

“此次增殖放流行動對非法電、毒、炸等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起到了良好的震懾作用,進一步提升了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而且生態補償這一做法在司前鄉屬首例,是該鄉在河道生態保護領域的有效大膽嘗試。”司前村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員說。

(田裕鑠 林威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