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深夜非法捕鱼 被罚生态补偿


本报讯 “电鱼是违法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我自愿购买鱼苗放进河里,用以补偿生态修复。”2月24日,在光泽县司前乡司前村辖区示范河道放流鱼苗现场,林某将价值1000元的鱼苗悉数放入河中,作为非法电鱼的生态修复补偿。据悉,这是该乡首次采用生态放流修复机制惩治非法捕鱼者。

1月10日深夜,林某在司前村梅坪河段非法电鱼时,被正在夜巡的司前站河道专管员当场抓获并收缴了电鱼工具和5斤渔获物。经批评教育,林某悔过自新,自愿以购买价值1000元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作为非法电鱼的生态修复补偿。

“此次增殖放流行动对非法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而且生态补偿这一做法在司前乡属首例,是该乡在河道生态保护领域的有效大胆尝试。”司前村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说。

(田裕铄 林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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