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拿離婚證走人好,還是不辦離婚證、分居兩年自動離婚好?各有何利弊?

麥淑嫻1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不管分居多長時間,也不能自動離婚,我國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概念。 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有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到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作為判斷感情確已破裂的一個依據,判決准予離婚。

如果雙方都想將生活繼續下去,建議在雙方協商下領證離婚,也避免了雙方糾纏和麻煩。

當你選擇要離婚也許是一時的氣話,也有可能是真的厭倦了眼前的生活,對自己的另一半絕望到了極點。不管是什麼原因,還是希望你能慎重的考慮,不要以為一時之快讓自己後悔。


小東東的生活日記


而後者不領證分居兩年,雙方都冷靜考慮以後,有的雙方因為有孩子等多種情況,又重新生活在一起。

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有很多。

其實在現在以上這兩種情況各有利弊。


放羊老頭


分居三年才算離婚,分居也許你會在分財產的時候佔下風,孩子也會恨你不離而去,辦手續感情上估計會鬧的不愉快,也影響以後回家看孩子,因為分散了,孩子的教育便參與的少了


冪姿小木


分居兩年自動離婚好。給更多的考慮時間和分手的感受,也可能想通了就不離了~


用戶114187922573


強調:沒有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法律規定。


範律師談法理


快刀斬亂麻


手機用戶1358621050680956


是要離婚,就辦好手續!


包賺霍金包


離拿證走人自由心不煩。


怡然自得74


當然拿離婚證好點,既然已無法繼續何必要拖延個兩年呢?700多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人生總是充滿很多意外。[呲牙][呲牙][呲牙]


莫離殤


分局兩年就能自動離婚嗎,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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