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靠"掉包"酒駕司機血液樣本獲利 青島一輔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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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3月4日訊(記者 陳志偉)青島新聞網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北大隊人民路中隊原輔警丁帥涉嫌徇私枉法罪,經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審理,一審獲刑一年。

審理查明,2016年12月始,被告人丁帥擔任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北大隊人民路中隊輔警,主要職責是協助民警開展路面執勤和其他警務活動。

2019年10月23日22時許,根據青島市公安局交警市北大隊統一安排,被告人丁帥在民警柳某的帶領下,與輔警單某等人,在青島市市北區杭鞍高架路山東路下橋口設置車點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期間,查獲涉嫌危險駕駛的王某,後被告人丁帥與民警柳某、輔警單某將王某帶至青島市阜外醫院進行血液提取。

被告人丁帥在獨自看守王某時,與王某商量,讓王某給其人民幣2萬元,便可讓王某逃避處罰。王某同意後,丁帥便在阜外醫院抽了自己的血樣與王某的血樣進行替換。后王某安排朋友鞏某,給被告人丁帥轉賬人民幣2萬元。經檢驗,案發時送檢的血樣DNA與被告人丁帥血樣DNA相同。

2019年11月1日,被告人丁帥在青島市公安局交警市北大隊民警的陪同下,至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阜新路派出所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帥的行為構成徇私枉法罪。判決被告人丁帥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追繳被告人丁帥違法所得人民幣二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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