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两位律师醉酒驾车,一位无事故被查获,一位撞死了人但积极赔偿,谁的后果严重?

飞常好V


哪个重不好说。里面都有些变数。多数情况后一个重。

第一个醉驾,无事故被查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是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罚款两万元以下,并处六个月以下拘役。

第二个,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赔偿积极处理,获得刑事谅解的,可从轻判处缓刑。

本案醉驾本来也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本案量刑危险驾驶罪较轻,交通肇事罪判得重,同一个行为一般会重罪吸收轻罪,最终按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至于吊销律师证,一般因为故意犯罪的会被吊销律师证。危险驾驶的都属于故意犯罪。因此前一种情况一般会吊销律师证。


淮北日月升


这个问题提得好,还特意加上了律师身份,使得结果更加有争议性。

第一个位律师是醉酒驾驶,显然触犯的是危险驾驶罪,属于法定刑是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所以一旦被判处刑罚,无论是实刑还是缓刑,这名律师就要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再从事律师职业。

而第二名律师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且再有被害人的情况下,通过积极赔偿可能取得谅解,从而获得从轻判罚,甚至有可能被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在过失犯罪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所以结果就很有趣了:

  • 就刑期和对驾照的影响来看,通常第二个后果严重。
  • 就律师的职业生涯来看,第一个后果严重。

棱镜说法


判刑轻重,主要根据是犯罪情节轻重,而态度仅是参考原罪后适当在原刑上从轻从重而已。本题我的看法:后者被判应重于前者。理由①前者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后者既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又触犯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②后者不适用重罪吸收轻罪。重罪吸收轻罪,前提是同一亇犯罪事实。而后者是两亇犯罪事实,既有故意醉驾的事实,又有过失交通肇事的事实。主观意图不同,就不能称之为同一事实,所以不存在重罪吸收轻罪的问题,而应适用数罪並罚,纵然后者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态度好,可对此一罪减轻处罚,但不会取消对故意醉驾一罪的判决。所以两位律师不会发生轻罪重判,而重罪轻判的现象。前者因定醉驾,属故意犯罪,会吊销律师资格、后者同样会因醉驾而吊销律师资格,还要判过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徒刑(虽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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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重。

前者醉驾,被查获,构成危险驾驶罪。

后者醉驾,撞死人,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

积极赔偿只是一种悔罪并获取谅解的表现,有利于在量刑时减轻或从轻,但并不改变问题的本质。

不考虑法律问题,撞死了人怎么也比酒驾要更严重吧? 那可是人命


信凯律师事务所


后者重。前者根据饮酒量,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后者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


法学博士梁利波


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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