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中小学跨校竞聘须谨防优秀教师“扎堆”丨一线声音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到,教师可以在学校内竞聘上岗、学区(教育集团)内竞聘上岗,也可跨学区(教育集团)竞聘上岗。其中,学区(教育集团)内跨校竞聘岗位由学区(教育集团)统一公布;跨学区(教育集团)竞聘岗位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另外,本市将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中小学跨校竞聘须谨防优秀教师“扎堆”丨一线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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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此可见,教师聘任制是国家教育法规政策要求,也是优化教师队伍,激发教师潜力,促进教师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措施。然而,20多年来,教师聘任制因为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与难度,大规模推行进度缓慢。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制度,为新时代教师聘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是教师聘任制度的实际化、具体化。特别是北京市的改革方案,充分借鉴了各地"区管校聘"改革的成功经验,通过学校内竞聘、学区(教育集团)内竞聘、跨学区竞聘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流动提供了更多的出口,同时,明确规定不能胜任教师工作岗位予以解聘的教师退出机制,对于教师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教师竞聘,岗位流动,目的是促进区域内校际之间的师资均衡,因而,教师竞聘与流动也应当是有序的、正向的、积极的、均衡的,既要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意愿,更要考虑学校的实际需求,也要考虑区域师资力量的充分均衡,各地在积极推行"区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导向性,切实将师资均衡作为"区管校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防止优秀教师"扎堆"现象发生。在北京市的改革文件中,也处处体现这样的改革观点与措施。

一是发挥岗位管理的调剂作用。当前,教师实行岗位管理,北京市将岗位打包分配到各学区(教育集团),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既释放了学校办学自主权,打通了教师流动的通道,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同时,又规避了优秀教师集中向某一学校扎堆流动的风险,竞聘教师必须在岗位管理下竞聘,必须有空余的同等级别的岗位,才能竞聘上岗,相较而言,优质学校优秀人才较多,高级岗位较为紧张,而薄弱学校高级岗位空闲较多,促进了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

二是强化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优秀校长与骨干教师是教师群体中的宝贵财富,他们不仅仅承担着自己的管理与教学任务,而且也承担着带动教师团队,引领同伴教师发展的重要职责,因而,强化骨干教师合理流动,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对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管校聘"改革,必须通过硬性规定与相应的激励措施,促进骨干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服务教育发展。

三是利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必须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因而,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尤为重要,如此,才能保证每一位教师都有工作的压力,发展的动力,从而让每一位教师都动起来,都活起来。去除以往硬性分配、被动工作、消极怠工的不良状态,释放每一位教师的潜能,实质上也就是尽可能地推进了区域师资的均衡。


作者:梁好(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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