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老年人是再婚好,还是结伴过日子好?

南北游子


我认为先结伴过日子,看看对方的人品,再考虑再婚问题。跟大家讲件事,我是听我母亲讲的。去年秋天,收获季节,母亲和好几个老太太在街上坐着聊天,聊着聊着,来了一个外村的老妇人,年纪大约六七十岁,打听村里是没有打光棍的老头。大家问她怎么回事?老妇讲:自己老头去世了,在另一村找个老头被打出来了,想在你村找一个。母亲那帮老太太里有个热心肠的,赶紧就把她领到一户老头家里。听母亲讲,那老妇在老头家帮摘花生掰玉米,干了八天活,又走了。我问母亲怎么回事,母亲讲:可能老头对她不好。我不免为她的命运担忧了起来。老年人重组家庭,牵涉很多事情,子女条件好,不用老人帮还行,如果条件不好,需老人帮,矛盾就产生了。结伴过日子,像上文的老妇人,你对我不好,我可抽身就走,不用麻烦地还要离婚。如果长期相处,两个人能合得来可以考虑再婚,受法律保护了,生活多少还有点保障。关于老年人再婚好还是结伴过日子好?只能说各有各的好处。


老妈也可爱


这个真不好说,各有各的好处。

先说发生在身边的例子吧。

二叔是退休教师,工资不低。二婶去世后,他不到60,儿子已经结婚,有一子一女,女儿没结婚,在市区没房子,老家有两套,一套是他的,一套是儿子的。二叔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市区老太太,老太太没工作,她也有一子一女,都结婚有了孩子。二叔和那个老太太先是没领结婚证,结伴过日子,对于二叔的工资的去向,儿子儿媳也是紧盯着,二叔也是对老太太有所保留。

后来,二叔得了食道癌,但及时的做了手术,在做手术的时候,还出现了状况,一段时间不能自理,儿媳不方便伺候,(女儿已嫁到外地),而老太太并没有嫌弃,尽心伺候,二叔恢复的很好。这件事以后,二叔认识了老来伴的重要,和老太太领了证。一来是让两人安心携手到老,二来二叔死后,做为遗属的老太太可以每月领国家的补助,算报答老太太。

至于二叔的工资,不知道如何协商的,儿子儿媳也没闹,即使后来,老家开发,二叔拆迁所得的房子也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双方也没闹。

所以,我认为,老人如果找到心善真心的另一半,还是领证结婚的好,毕竟结伴过日子,没有合法的身份,就不能心安,有时也不能做合法身份该力行的义务和应得的权利。

不过,在再婚前,一定把各自的财产和死后的财产做好协商,还有死后的丧葬问题,这样,才避免双方两家发生矛盾,让两个老人过好晚年。


空谷幽兰27


对于老年人是再婚好,还是结伴过曰子好,一直以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断。

一、老年人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这样能够互相照顾,安享晚年,在这点上大家都是毋庸置疑的。

以前说过我的一个小姨的故事,小姨是因为总是受小姨夫的家暴,才被迫离婚,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比小姨要大二十五岁的老干部。

在八十年代初期,两人年纪差距这么大,还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我小姨和她家人断绝关系,老干部的儿女则提出一不能领结婚证,二老干部必须把家里现有的全部积蓄拿出来以后,小姨他们才能在一起。

就这样小姨和老干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二000年老干部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在小姨忙着料理后事时,老干部的儿女过来,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带走,最后连丧葬费都没给小姨留一分。

就因为没有结婚证,小姨就算是打官司都打不赢。最后经过多次协商,老干部的房子可以让小姨住到死为止,但钱是分文没有,无奈之下,五十出头的小姨,只能靠给别人帮厨养活自己。

二、所以不要再说结婚证没用了,关键的时候没有还真不行,结婚证能让自己的婚姻合法化,能够受到法律保护,有了结婚证至少能让婚后财产得到保障。

三、我们县中学有个女英语老师,老伴去世十多年了,等孩子们成家以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同样也是老伴去世的、哈尔滨的退休老师,俩人职业相同、志趣相投,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因为各自都是有些家产的人,为了日后麻烦,最后决定搭伙过日子。

天冷了他们就去哈尔滨,因为那边有暖气,等到来年春暖花开,再过我们这边来,除了生活费共同负担,其余的开支都是AA制。

因为没有经济纠葛,俩人的关系十分恩爱,就连两家子女相处也十分融洽。经常是大家一起相约出去旅游。

找一个条件差不多的搭伴过日子,没有压力,好聚好散,这样一起生活也行。

所以老年人无论是再婚,还是结伴过日子,都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波波姐的退休生活


作为女性,最好别找老伴,基本上你就是给他做免费保姆,医院里看到绝大多数都是老太太照顾老先生,我一大姐二十年前曾说过:我不会再婚,再除非婚的男人对我特别好,否则凭什么我去伺候他?年轻时没有享过他的福,老了凭什么吃他的苦?


细雨梧桐athena


有个女的,四十多岁,离婚后找到一个省城的男人,以为自己是小县城的,能找到一个省城的男朋友是自己的造化,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迫不及待的登记结婚。婚后才知道,那个男人是个妈宝,什么事都听他妈的,而他妈又像黄世仁他妈,时时处处都监督着儿媳妇的一言一行,没有任何自由而言,更主要的是那个男人有一个七八岁患自闭症的儿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需要照顾。那个女人后悔不已想要离婚,那个男人死活不同意,就这样拖了五六年,婚是离了,那女人也是身心俱疲,浪费了几年大好时光。这就是再婚登记的最大弊端吧!我所知道的我们单位再婚的都是不登记的多。


开心八哥1001


我的观点就是:无论老年人再婚,还是临时结伴生活,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过夫妻生活那就都必须要领结婚证,进行婚姻登记,千万不要有私婚的想法。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

因为只有你们两个人正式登记结婚,那才能名正言顺的在一起生活,这样的生活才能合乎法律上的意义。

有的老年人说了,我们两个人都到了太阳落山的年龄,七老八十了,要是再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多丢人现眼啊,还不如不领结婚证私自生活在一起呢?我说那真的是一个错误的想法。

如果老年人是再婚的话,没有什么丢人现眼的,经常说的一句话,“少年夫妻老来伴”。既然一个老年人失去了另一半,就应该再从重新找一个老伴,这样的话双方都互相之间有一个照应,同时又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这是何乐而不为的事情呢?

在这个欢乐幸福的基础上,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过着夫妻之间的生活,就必须要登记结婚,千万把怕麻烦,也不要怕丢人现眼,因为这样做才是合情合理的。

你们两个老年人生活在一起,也可以结婚前商量好了,也就是说婚前嫁给你,或者是婚前娶你,但是有一方先走了也可以埋葬在原来的爱人身边,没有必要和你埋葬在一起。

如果说彼此之间都沟通好了,你们两个再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

我的话意思就是,千万不要做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就是领到了结婚证,只要是一方先去世了就按照婚前的约定继续行事。

反正就是你们两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够相扶到老为止。

一句话说到底,夕阳红的爱情也是甜蜜的,夕阳红的婚姻也是幸福的。

人生不求来生来世,只要能够现现实实!

我们这边就有一夕阳红老年人,这个老人65岁了,他的老伴得了重病离开了人间,子女们又都在外面工作,真的不能长时间待在家里陪伴着父亲。

就是能逢年过节,或者是父亲过生日才能回去看看父亲。平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在家里过着孤独寂寞的生活。

有一次,他在镇上的集市上他偶遇到了中学时代的女人,这个男人就问她赶集了,他们两个老年人就站着闲聊了一下。

这个男人无意从谈话中得知,她的男人也去世了,也是一个人生活。

这个男人就对她说,他想再找一个人生活,意思就是试探一下这个女人的看法,谁知道这两个一拍即合,双方都有这样的想法。

彼此回家后都给自己的子女商量了一下,孩子们都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不想领结婚证,就是私婚在一起吧!

这个男人就对这个女人说道,咱们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还是登记结婚为好,但是我们两个人只要有一个人先走了,那这个人就可以埋葬在生前爱人的身边,不能埋葬在现在爱人的身边,就这样双方都互相同意了以后,并且又立下了文书,这才是他们两个老年人顺利结婚了。一直都现在他们两个人仍然在一起不离不弃地生活着。

由此可见,真的是最美不过夕阳红,夕阳是晚开的花,夕阳是一段未了的情。只要是老年人能够幸福快乐走完这一生,就是再找一个老伴也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但还是要领一个结婚证为好,千万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怕被别人笑话,因为老年人也需要幸福生活……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这儿吧,小伙伴们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都留言评论一下吧!如果你喜欢我就关注我。我是中国情感乔存兴


情感V观乔存兴


老人再婚好,还是同居好,都好。

经济是基础,爱情价更高,情投意合,抱团取暖,找个免费保姆,老牛吃嫩草…

百万富翁,百万,只能买间厨房,千万,买套两居.室,应改为富豪,再婚,可以老牛吃嫩草。不吃。拉倒,可选的太多了,这种人,少之又少。

经济条件不好,还想吃嫩草,你吃草,她吃钱,同事,丧偶再婚,找个三个孩子的母亲,无工作,孩子幼小,钱吃光了,一拍两散。

家庭殷实,儿女自立,孝顺,无力照顾老人,找个忠厚老实,身体健康,能伴随老人终身,老人走后,后娘生活也有依靠,我一亲家,就是这样,前夫也有孩子,上进心不強,为了防止啃老,规定后娘房子只有居住权,不准卖,主要保证老人有安身之所,继子女也不想要这点财产,晚年有困难,未改嫁,继子女经济上给予支持。

老年文化女性,找个情投意合的男友,搭伙过日子,互相照应,双方儿女支持,发展成合法夫妻,白头到老,.为儿女省了很多烦心事,钱,是小事。

还是原配老伴最好,无新鲜感,也无磨合期。不用在婚姻上花心思。我就是这样的老人,已经坚守一辈子,时日不多,过好每一天,白头到老,操心少,无大喜大悲,平淡生活,日子过得更长。



因人而异吧。[灵光一闪]

我个人极力反对再婚或结伴,那不会有好结果,平添说不尽的纠葛、麻烦,充其量也只是老来打了几针“生命激素”、“强心针”,当下短期看似“很好”,实则是“寅吃卯粮,提前透支”,因此而来的“后遗症”效果更糟!!

要说好,也就是精力、财力倘能维持的阶段,你会感觉比单过时“幸福”、“开心”,得意非凡,一旦衰败到不能自理、或财力拮据时,再瞧瞧一一,你也回不到从前了!让你叫天不应! 生不如死...遗臭万年一一我见得太多一一无论男女![抠鼻][酷拽][泪奔][笑哭]

(那就是必然的悲剧,而且是自找的,絲毫怪不到别人[酷拽].)



枯木斋


搭伙过日子好!

从传统观念上来讲,好像是领证再婚好,合理合法光明正大,但是事实上现在有这种情况的老年人选择搭伙过日子的多,这必然是经过现实打磨出来的更实用也更适用的做法。总结一下,应该有两点: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领证就涉及到以后的财产问题,财产问题就涉及到双方子女。人都是自私的,生活中为了一个钱字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亲父子亲兄弟有时候都不能例外,况且涉及到外人?所以为了不留下什么隐患,为了不给子女们找麻烦,更多有这种情况的老年人选择搭伙过日子。

第二点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如果说年轻人是为了爱情而在一起,那老年人考虑的就比较实际一些。老年人经过了几十年的岁月打磨,虽然也可能有情感的波澜,但更多的应该是对现在生活方面考虑,他(她)们考虑最多的是生活上的互相照顾,情感上的相互慰藉,而这些东西也需要时间来磨合,毕竟几十年人生历程让一个人从情感到生活习惯都已经形成了定式,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老年人要想长久生活在一起也不是特别容易的。所以何必让一纸证书捆住呢,两个人感到快乐就一起过日子,感到过不下去就各走各路,所以不领证搭伙过日子便成为多数失偶老年人明智的

总之,从现实中的例子来看,相比于领证,老年人选择搭伙过日子更好一些。



唐山凤姐


结伴过日子好。

先说说领证不好的原因:

首先,财产纠纷不是最主要的,有的人在领证时就签下约定,将来财产怎么处置。所以即便领证说好的该是谁的还是谁的。

其次,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年人的性格及生活习惯已经形成,不可能因为新老伴而去刻意改性格和生活习惯。领证前即便磨合过,总有一些习性会在领证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暴露出来,如果遇到两个人都是强势的那种人,日子过的也不舒心。如果儿女们再干涉,日子更没法过了。

第三,领证后住谁的房子,谁的孩子来的次数多,另一方的儿女基本就不来了,另一方基本就和自己的孩子疏远了。

再者,好多领证的都是女方年轻点又没退休金,想通过领证给自己的晚年生活换取生活保障。平时照顾老头,老头先走了,除了房子可以继续住,还有国家给的抚养费。

本来一辈子不容易,临老了还受气,就是给自己找不开心。

所以,最好别领证,这样谁也不受谁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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