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征戰20年的越軍大校師長,為什麼被全軍公開點名,撤銷職務

1987年夏天剛過,越南高平省河安縣城裡,竣工了一棟佔地面積116平方米的兩層樓房。這棟嶄新的小樓在多為平房的城區裡,顯得格外引人注目,周圍的房子和它一比,顯得低矮且老舊。

這座新房的主人,就是越軍第一軍區第26軍第346師師長閉益君大校。喬遷新居,本是人生一大喜事,可閉師長還沒有來得及盡情享受搬進新房的這份喜悅,麻煩事就找上門來了。

第一軍區收到舉報信,指控師長大人“利用職權謀私利,派部隊和指揮軍官為自己在河安縣城建私房,動用單位的車輛太多太過分,單位用車用油很困難,而師長卻不受限制……”第一軍區隨即責成26軍組成調查組,對舉報信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征戰20年的越軍大校師長,為什麼被全軍公開點名,撤銷職務

面對調查組,閉益君大校振振有詞,說建房子主要花的是自家的錢,不存在犯錯誤和違反規定。他表示,為了建房,家裡賣掉了5頭牛、8頭豬、一臺日本唱片機、一臺收音機、一車自己開採的木材,以及私人軍裝,一共收入34.9萬盾。還從親戚朋友那裡獲得了2萬盾的贈款和8萬盾的借款,提前支取了4個月的工資。建築材料要麼是從部隊買回來的,要麼是向高平省建築公司借來的……

但是調查組經過多方核實,發現閉師長的說辭完全站不住腳,在興建房屋的過程中,他存在著以權謀私的嚴重違法亂紀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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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全動用部隊勞動力建私房。

調查組確認建房的人工全部都是部隊的勞動力。第51團按照命令25個人幹了17天,按經濟合同20個人幹了24天;第77團開採搬運木料加上9個人做木工,一共是881個工;第46團做磚29000塊,從燒磚到搬運,一共是231個工;第17營打地基和搬運建材114個工;第28連建房基和修平房315個工;第15營刷牆和裝飾,2個人幹了12天;第22連搞服務,打柴火搞副業生產共596個工;師行政處12個工……

以上一共是2983個工,還不包括開採70立方米的石頭用245個工,2名幹部現場指揮修建180個工,夜班57個工,做木工(包括大門、窗門、高低雙人床、衣櫃、櫥櫃、餐櫃、沙發等等)273個工,這樣算下來總共是3276個工。

閉益君在1986年10月申請人工時,只提出“申請100個工做3間小房”,因此26軍同意派工,主要是木工和泥工。可實際上他早就利用部隊勞動力採石頭燒石灰,打磚燒磚,在當年6月份就準備好了材料,建了一所24平方米的平房供修樓之用。軍裡批准他申請100個工時,就開始著手修建樓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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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吞公家物資。

為了修房,閉益君動用了83臺車,消耗汽油1654升、柴油50升,還不包括第15營推土機挖半天魚塘用的20升油料,以及相關順路車所用的油料。閉益君在報告中說自己只用了991升汽油,已經向地方油料公司借了1000升償還。實際上,僅他簽字的15張加油票(從1986年10月17日到1987年1月15日)就已經是1590升,油料公司的油顯然不夠償還。如果加上1986年10月之前的油票,數量只會更多。

他向師機關借錢借物12次,價值57239盾,其中現金48300盾,實物折價9029盾(含260包藍山牌香菸、15公斤肉罐頭、1.5公斤味精、7公斤肥皂等等)。此外,還向師所屬部隊借款3萬盾。開採石頭用了TNT炸藥進行爆破,開採70立方米的石頭需要消耗70公斤炸藥,每公斤炸藥需要3個雷管和3根導火索。按照最低價格計算,1公斤炸藥60盾,1個雷管和1根導火索12盾,加上每立方米工錢60盾,那麼70立方米的石頭就價值10920盾。

更為嚴重的是,閉益君除了動用常用車之外,還動用了13營和14營的4輛戰備車去運送建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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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房花費200萬盾,自己只支付了30多萬盾。

在修房子的過程中,閉益君利用部隊勞動力謀取私利。他買10噸煤交給第46團,生產了2.9萬塊磚。但實際只用了1.6萬塊,剩下的1.3萬塊轉手賣給參謀機關獲利31200盾(每塊2.4盾),而他從外面買回1.5萬塊磚,價格僅0.9盾一塊,只花了13500盾,賺取差價17700盾。另外,他家裡經常有2名士兵像家庭傭人一樣搞生產、做飼養,幹雜務。

還有17.4噸石灰(包括第46團、第51團、第15營、第30連等單位生產7.4噸和從外面買的10噸),用了1噸建小平房,8噸建樓房,其餘的不知道用到哪裡去了,清查時已無實物。

按照竣工時的物價和工錢計算,建兩所房子需要花費200萬盾,然而閉益君實際支付的經費為34.9萬盾,如果扣除部隊勞動力做磚賣得的錢,那麼他的支出還要減少。在搬遷新居時,閉益君為了講排場,讓人殺豬宰牛,連續三天大吃大喝,不知道喝了多少瓶酒,放了多少掛鞭炮。

征戰20年的越軍大校師長,為什麼被全軍公開點名,撤銷職務

這件事,也引起了地方幹部的極大不滿。高平省書記楊祥表示:“閉益君所犯的錯誤,其性質和程度是很嚴重的,如果不是照顧到他多年在戰場上摸爬滾打,就要提交法律處理。”

其他幹部說:“幹部戰士生活這樣貧苦,閉師長為了搬進新房宰牛殺豬連續幾天大吃大喝,這種事是不能接受的。”

閉益君違法亂紀的事情,被越南軍委機關報《人民軍隊》報公開點名批評。第一軍區決定:開除閉益君黨籍,撤銷其師長職務,收回他利用公家財物和勞動力修建的兩所房子。

征戰20年的越軍大校師長,為什麼被全軍公開點名,撤銷職務

閉益君,高平省河安縣人,岱依族,貧農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學生。抗美戰爭時期先後擔任第46團副團長、第51團團長,1974年晉升為少校,1979年指揮部隊參加了中越邊境戰爭,1980年晉升為中校,任346師副師長,1984年晉升為大校,任師長。1987年10月,因為大量侵吞公物,動用部隊人力物力私建住房,被開除黨籍,撤銷師長職務。

作者為歷史學碩士,大學講師,專注中越戰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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