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淄博:清潔煤炭每噸獎補120元

晚報訊 (記者袁一軍 通訊員龐志強)昨日記者獲悉,2018年全市民用清潔煤炭推廣使用工作方案正式出臺,年底前完成全市民用清潔煤炭推廣25萬噸目標任務。市財政將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民用清潔煤炭和節能環保爐具獎補:民用清潔煤炭獎補120元/噸、節能環保爐具獎補150元/臺。

根據方案,在集中供暖及氣代煤、電代煤覆蓋不到的區域,推廣使用民用清潔煤炭(含型煤、優質無煙塊和蘭炭),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民用清潔煤炭推廣25萬噸目標任務;推廣節能環保爐具1萬臺。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加快推進集中供暖和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能源替換,實現民用散煤減量替代,進一步減少煤炭用量和汙染物排放。

獎勵補貼政策方面,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民用清潔煤炭和節能環保爐具獎補:民用清潔煤炭獎補120元/噸、節能環保爐具獎補150元/臺。各區縣要結合實際,統籌制定民用清潔煤炭推廣使用方案,配套相應專項資金。同時根據清潔煤炭價差變化,積極探索階梯式煤炭價格機制,提高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效益。

方案要求,各區縣要建立網格化清潔煤炭供應點,負責宣傳清潔煤炭推廣政策和基本知識,幫助用戶瞭解各類清潔煤炭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並提供清潔煤炭供應配送服務。要求民用清潔煤炭應當符合《淄博市煤炭質量要求》,加強煤質溯源監管,民用清潔煤炭原則上實行裝袋配送,包裝袋上註明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煤質指標等信息或在包裝內放標識卡。

市、區縣煤炭管理部門要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民用清潔煤炭產品不定期抽檢,凡質量不達標的,一經查實依法處罰。要充分調動村居等基層人員積極性,舉報經營銷售散煤行為。各區縣要不定期組織公安、工商、交通、交警、煤炭等部門,對民用清潔煤炭推廣使用工作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法打擊囤積、銷售、使用劣質散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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