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什么项目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有什么注意事项?

招标一边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不仅流程复杂,而且涉及很多专业方面,因此需要招标人谨慎对待!那么,什么项目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有什么注意事项?想做好项目招标,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项目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有什么注意事项?

必须招标的项目:

根据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三大类项目,其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必须招标。

这三类项目为:一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二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 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是前两种情形外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 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什么项目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有什么注意事项?

项目招标,招标人注意事项:

1、招标人自行编制《资格予审文件》,在此文件中应详细写明资格予审条件、资格予审办法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包括如果资格予审合格单位超过7家时,如何确定7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其可采用评分法、评议法或其他办法)

2、招标文件范本只提供投标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两部分。作为推荐文本,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或重新编制。其他部分(目录已提供)由招标人自行准备。采用推荐文本的在招标文件填写处、修改处及增加处应采用下划线形式标明,以便招标办的备案审核。(请使用16k纸)

注意:提供备案的招标文件(除图纸外)内容应当齐全。

3、招标文件在发放时,应在封面注明发放时间,并于此时间同时向招标办备案,招标办在5日内将备案意见告知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应注意分别发放给各潜在投标人,以免透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数量。另探勘现场招标人也应分别组织。

4、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全部完成,否则要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期。

5、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即开标日)不得少于20日。具体开标日期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应主动向招标办咨询(电话即可),以便确定在交易中心的开标室。

6、不管何种评标办法,均应抽取专家评委(经济类和技术类等)。抽取时间在开标前一天,招标人派人到招标办经办人处办理。

7、开标会应在交易中心内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委不得参加,可通知评委半小时后直接参加评标。

8、定标后,招标人应将书面报告所有资料(已备案除外)按目录(已提供)如实填写,提供给招标办(请使用16k纸)。招标办将在5日内审核完毕,其中最后两天作为中标公示日,交易中心将自动公示。如未发生异常情况或无投诉现象,招标人即可到招标办交纳规费并办理中标通知书。办理时间即作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

9、中标通知书采用防伪纸张,由招标办统一印制,招标人不必自行制作,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由招标人盖章后生效。报送招标办的由招标人在合同备案时一并提交。

10、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必须与中标人将书面合同签定完毕。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招标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应将合同(连同中标通知书)报送招标办备案,合同内容应与中标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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