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2018年高考照顧政策出爐 符合這些條件的考生可享加分

自貢網訊(記者 陳凡逸)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近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出爐,今年的加分規定出現了新變化。

根據規定,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優先錄取。 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武警院校的,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優先錄取。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烈士子女加20分。

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資格、高職學院考核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後,可由有關高職學院免試錄取。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高職畢業生,畢業時可分別向相關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組織考核,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資格、高校考核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後,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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