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制订出台《关于规范镇、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

近日,某地制订出台《意见》,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1、实行定期分析干部制度和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委(组、工委)定期分析干部制度。规定委每年至少二次对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分析,重点分析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规定镇(街道)要同时实行定期分析村干部制度,运用分析结果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农村基层的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委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制度。规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干部工作。重点研究干部调配的具体方案和任免事项,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措施和办法。

2、坚持竞争上岗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参与度。规定中层干部职位空缺,又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一般应当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任用。竞争上岗,采取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一般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面向全市机关干部进行。同时,要求委积极探索扩大群众参与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实行委任免干部票决制,规范干部任用的民主决策。规定委任免中层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委政工或组织人事负责人汇报有关中层干部调配方案,介绍任免理由后,到会班子成员对任免事项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票决结果,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二分之一的即获得通过,并形成任免决定,否则作否决处理。

4、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强化干部任用结果的监督。对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评议。镇、市级机关部门委主要负责人在每年年底召开的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和届中届末考核时,结合述职述廉,报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情况,接受评议和民主测评。织部组织考察时,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察内容,并及时作好对考察对象的反馈。

5、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制度,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织部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列席讨论研究干部人事方面会议、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执行干部交流、回避等制度情况;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情况。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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