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靶向服務 長春市司法局助推 “小”企業有“大”作為

靶向服務 長春市司法局助推 “小”企業有“大”作為

靶向服務 長春市司法局助推 “小”企業有“大”作為

“國務院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吉林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正式施行”、“長春市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和《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在推動長春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大背景下,如何發揮職能作用、以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護航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已成為長春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重要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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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司法廳“落實‘三抓’部署服務企業發展‘123’工程”活動和“走進千家商會服務萬戶企業”專項行動部署要求,6月5日,長春市司法局召開助推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對接座談會,積極搭建小微商會與長春市法律服務機構互聯互通的交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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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師協會與省小微企業商會簽訂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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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證協會與省小微企業商會簽訂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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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鑑定人協會與省小微企業商會

簽訂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會上,長春市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鑑定人協會分別與省小微企業商會簽訂法律服務合作協議,與會企業家代表與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法律服務機構負責人就當前企業急需的法律服務、服務路徑和模式進行良好的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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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小微企業商會常務副會長江保生:政府部門搭橋促進法律服務團隊與小微企業合作,可以避免企業維護自身權益方面走彎路,企業要發展、行業要穩定,離不開企業家知法、守法意識的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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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王哲:小微企業不斷髮展壯大,對法律需求迫切程度日益增強,決定了應該倡導律師主動服務企業,並針對企業實際研判法律風險,做到既有“個性服務”又有“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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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國安公證處副主任王立軍:公證機構在企業融資、股權轉讓、勞動用工等方面發揮作用,能有效幫助企業節省人財物成本,利用預防性公證職能,不但能規範企業經營管理,還有助於維護企業自身權益。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長春市司法局將針對小微企業法律需求推出“組合拳”,持續深化法律服務,助力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整合全市法律服務資源,組建專門法律服務團隊。組建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人民調解等4個行業法律服務團隊,特別將律師法律服務團分設合同訴訟糾紛、商事仲裁、知識產權保護、侵權賠償、非訴訟事務等若干律師服務組,深入企業開展“靶向性”“訂單式”的法律服務,切實增強服務的實效性。

著眼企業發展關鍵環節,為企業發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主動圍繞企業“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發展全過程,重點提供企業設立、經營風險防範、融資、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民商事糾紛調解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根據全省小微企業發展現狀,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有計劃、分批次地深入小微企業,開展“大走訪”法律服務活動,實地瞭解小微企業法律服務需求。深入小微企業開展“法律體檢”活動,幫助小微企業及時發現、解決依法經營與公司規範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舉辦以“律企互動·助力發展”為主題的系列法律講座、論壇或沙龍活動,提升法人和高層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開闢服務小微企業發展的綠色通道,對涉企法律服務事務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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