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黔南州检察院控申处主动加强与未检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黔南州检察院控申处主动加强与未检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院控申处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积极推进未成年司法救助工作。

黔南州检察院控申处主动加强与未检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一、加强沟通联系,畅通救助信息,在救助时间上求“早”。

州院控申处结合今年最高检组织开展的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切实增强主动救助意识。从依申请救助、坐等送案上门向依职权救助,上门问案转变,主动加强与公诉、未检部门沟通,在发现救助线索上相互配合,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当事人纳入救助对象范围。2017年州院控申处依职权提起救助3件3人,2018年依职权提起救助6件6人,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二、加强协作配合,拓宽救助渠道,在救助效果上求“实”。

在以经济救助为主的情况下,州院控申处因需而择,因人而异,积极探索辅助心理疏导等救助形式,尽可能减轻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使她们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如2017年,州院控申处主动与未检部门联动配合,在对三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给予三万元司法救助的基础上,还结合个案情况,请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为三名被害女童进行了心理疏导。

另外,在了解到其中一名女童监护人无法到场的情况后还邀请惠水县检察院聘请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对相关程序予以确认。此次综合性司法救助也是我州检察机关首次尝试除了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辅助其他形式救助,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黔南州检察院控申处主动加强与未检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三、加强对外宣传,广泛听取外界意见,在救助工作覆盖面上求“广”。

控申部门一方面在注意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同时,利用“法制宣传月”、“三八妇女节”等宣传活动,加强对检察机关未成年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这项体现“绿色司法”理念的办案举措。

另一方面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果。今年5月31日,州院控申处积极参与未检部门组织的“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市共青团、关工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的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两部门如何发挥工作优势,双管齐下,提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进行了研究探讨。

文|丁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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