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學生抄十遍作業從有關部門和某些人來看應該是體罰。
但個人認為應該辯證的,從實際情況上看待。不應片面的從抄作業的數量上來判斷事情的正誤與否。為什麼要抄寫作業?怎樣抄寫的?……這都需要了解。
如果這位學生真的有能力能有質量地完成作業,自己不認真做,的確可以懲罰一下。幫助他端正態度,也許不久的將來他會感激您的懲罰。
如果這個作業就是練習字體書寫,寫寫又有何妨?不正是練習書寫嗎?
如果這位學生的確沒有這個能力高質量地完成作業,這樣的懲罰也的確沒有什麼意義。不做也罷。
有用沒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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