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校草拿我手机存他号码,看到备注我愣住:男朋友

校草拿我手机存他号码,看到备注我愣住:男朋友

1

还没拐弯,我和晴子听见了一阵剧烈的起哄声,我俩对视一眼,同时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寝室楼下,人群呈半环状,蜡烛圈出了一个大心形,中间站着的男生,身材颀长,白色的老头衫搭黑色短裤,也被他穿出少年感。

“这不是庄毅吗?他这是来的哪一出?”

晴子的声音因为疑惑不自觉地越来越大,人群中有人朝我俩看了过来。

“陶莺!陶莺在那里!”

我还在怔愣间,庄毅已经走到我面前,声音干净爽朗,“小夜莺学姐,我喜欢你。”

直到旁边的晴子使劲地揪了我一下,我才反应过来,“小夜莺”说的是我。

也许是我好半天只望着他,没说话,他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即便有夜幕的掩盖,我也看得分明。

“请和我谈恋爱,好吗?”

“答应他,快答应他啊!哦!”

少年的眼睛像是汪洋的大海,里面波涛澎湃,我移不开眼。周围的建筑、树木,人群的喧闹,都渐渐模糊成单调的背景。

2

大三的课程越来越少,只有每天上午一节课。然而专业课的老师是出了名的严厉,号称“女魔头”,期末挂科人数过半。即便再贪恋寝室的空调,看到手机上晴子发来的消息——

“下节课要点到了!快来!”

我也只能认怂,火速地从床上起来,拿起书直奔教室。

瞄准最后一排的空位,我弯着腰悄悄地坐好。还好,刚开始点名,还是以C开头的名字。我放下心来,一头枕在桌上,桌面凉凉的温度正好给我的脸颊降降温,视线里多出一双腿,往上是印有字母的白T。

庄毅那张极具辨识度的脸上,露出两颗小虎牙。

我把头偏过去,借以掩饰脸上还未退散又复返的红晕。

他说:“小夜莺,下课一起去吃饭?”

我懒懒地回,“不去,我困。”

“下午去看电影吗?最近有几部动画片还不错。”

“不去,我要复习。”

“那……”

“陶莺。”

“到!”我反射性地站起身,声音洪亮。

“上课不要谈恋爱。”

教室的同学齐刷刷地看过来,我脸都丢到太平洋了。庄毅笑咪咪地盯着我瞧,小声说:“现在还困吗?”

困,当然困!我昨晚一整夜没睡着,罪魁祸首还不是眼前人,他倒是精神状态佳。莫名其妙的表白,突如而来的喜欢,最初的惊喜过后,是沉沉的惶恐不安。

因为我第一次见到庄毅,他正在女生寝室楼下弹吉他,唱情歌。他唱的是当时爆红的林宥嘉版的《突然想起你》。

“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美丽的名字。”当他唱出这句,我停下脚步,认真聆听。虽然他有好几个音不准,但态度虔诚,诚意十足。

接下来每一天傍晚,我都会故意绕到那栋寝室楼下,停留一首歌的时间。他唱过《小情歌》《胆小鬼》《喜欢你》……但我以为,《突然想起你》是他唱得最好听的一首歌。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周有余。他唱完一首《电台情歌》,一个女生走到他旁边,和他说了几句话。他低下头收好吉他,朝我的方向走来。

“我唱歌很难听吗?”

走进了看,我才发现他的不一样。相对与一般男生说,脸很小,皮肤白皙,五官轮廓不够深,但胜在精致。个子不高,估计也就一米七,不像是大学生,倒像是十五六岁还未发育完全的男孩子。

我好奇地问:“你今年几岁?成年了吗?”

他的表情像是受到巨大的侮辱,拍着自己的胸膛说:“我成年了!”说罢还从书包里拿出学生证,摊开放在我眼前。

我咽了咽口水,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对。女生乐意被说小,男生被说小,无论是哪方面,都是不高兴的。

“庄毅是吧,我是吉他社的社长,咳,我觉得你唱得还不错,要不要加入我们?”

如果我没看错,他耷拉的双眼一下子有了光彩,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啊好啊”。配上蓬松的黄头发,像极了毛绒绒的小狗。

后来我才知道,这厮追的妹子是学校校花,我为他的勇气鼓掌,顺带不忘打击,“高岭之花,岂是你们这些凡人能够染指的。”

所以,昨晚他盛大的表白,我不是第一次见。他喜欢过的女孩子,我见过几多。按理说,对小我两岁的学弟,我是完全不感冒的。

但昨天傍晚,我的心不受控制地乱跳,答应的话脱口而出。以至于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他又不死心地说:“社团有个外出活动,一起去?”

“再说。”

3

按规矩,大三就退出社团。我不是社团成员,也就没必要参加活动。但晴子不这么想,她伸出食指,使劲地戳我额头。

“借这个机会和他多培养感情呀。”

我忍住翻白眼地冲动,没好气地反驳,“我跟他有什么情可培养的。”

晴子语重心长,“人家现在可是你对象。好不容易碰上个你也喜欢的,对方也喜欢你。你可以摆脱母胎单身这个称号,要好好珍惜。”

“谁说我喜欢他了。”说出的话,底气不足,我自己都不相信。更别提晴子这个征战“爱情”沙场多年的老手,一眼就瞧出了我的小心思。

“是是,你就在崔脖子树上吊死吧。”

“崔脖子树”原名叫崔明腾,是我刚进大学来认识的学长,风流倜傥,才华横溢。他是我喜欢的对象,而我只是他众多迷妹中的一个。

我不认为我对他情深似海,更不会非他不可,不然如何解释面对庄毅时我怦然跳动的心。

社团活动无非是社团成员聚在一起,找个玩耍的地方,做些小游戏,培养感情。为了证明我早就放弃了学长,我换上了运动鞋,跟着庄毅参与爬山活动。

因为不是周末,山上的人不多。傍晚时分,倒是多出许多当地老年人,拿着蒲扇,晃晃悠悠地走来纳凉。

忽然手心一热,左手被轻轻握住。两个手掌心接触的一瞬间,我抽出了手,使劲推了庄毅一把,也没眼看他,低头自顾自地快步走进树林里。

这是我二十年来,第一次和异性牵手。庄毅的手很大,汗漉漉的,碰上来的时候,我感到那一块的皮肤都变烫了。

紧张,太过紧张,导致我毫无心思看路,一通乱走之后,才察觉四周全是树,不见天日。半空中小虫子到处飞,有一只甚至飞进我眼睛里。情急之下,我忘了自己戴着隐形眼镜,一揉眼睛,眼镜掉出来,落在地上。

离了眼镜,世界于我一片模糊,看不清路,一不小心差点摔跤。索性直接坐在地上,等待有路过的好心人可以帮我一把。

天渐渐变黑,偶有树叶被风吹得飒飒作响,满手臂的鸡皮疙瘩,我乐观不下去,想起在网上看到的女大学生被抛尸荒野的种种新闻,开始害怕。

所以当庄毅拿着手电筒,出现在我面前。这一刻,他就像是驾着五彩祥云闪耀登场的英雄,我确定我喜欢他。喜欢和讨厌一样,说不出多大的原因,有时只要一个契机。

“拿好手机,照明。”

庄毅把手机放在我手里,拉过我的双手,搭在他肩上,一使力,轻轻松松地把我背起来。我没想到,看起来并不强壮的人,手臂上居然也有肌肉。

靠手机电量支撑的手电筒,很快消耗了大量电,世界重新变为黑暗。我紧了紧双手,听到庄毅轻轻地说:“别怕。”

“你把我放下来吧,我自己能走。”

庄毅拍了拍我的小腿,微微扬起头说:“你看,天上有星星,路上有路灯,空中还有萤火虫。要是再能听到小夜莺给我唱首歌,那就太浪漫了。”

“你想听什么?”

“那必须得是情歌。”

一路上他跟着我轻声哼唱,偶尔说着话,都没大喘气。若不是我无意间碰到他脸颊的汗,我会以为他是个大力士,小小身躯,力量惊人。

4

暑假,我在学校附近找了份假期工,在超市做收银员。我上夜班,下午五点开始,到晚上十一点。

庄毅回了老家,用他的原话来说,“每天打打游戏,唱唱歌,和女朋友聊聊天”日子无聊。

有好几次,他兴冲冲地提议说要来和我一起打工,第二日,没了下文。

假期,学生都离开学校,来超市的人不多,基本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当崔明腾笑着和我打招呼,我的吃惊大于惊喜。

“前几天看到你发的朋友圈,说在这里打工,今天周六,顺便过来看看。”

我笑了笑,只能道个谢。

临近十一点,几乎没有人来超市。我和崔明腾坐在超市外的椅子上,两瓶啤酒,他谈天说地,恍如初相见。

新生入学前两周,各种各样的讲座连续不断。即便下着雨,也要听主席台上的领导长篇大论。我们怨声载道的时候,崔明腾出现了。他穿着丑丑的校服外套,和我们一样站操场,淋着雨,冷静地组织学生散场。明明有那么多穿着打扮新颖的人,我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跟随他。

快要经过他旁边时,我踩到鞋带,猝不及防摔倒,手臂和小腿火辣辣的疼。晴子刚把我扶起来,崔明腾走到我旁边,二话不说背起我,快步走到医务室。

淅淅沥沥的小雨变作倾盆大雨,医务室没人。他熟门熟路地找到医药箱,用棉签沾上碘伏细致地涂抹在伤口处。

整个过程,我一动不动,连大气都不敢出。倒是他抬头问我:“不痛吗?”

“啊,有一点。”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说完这句话后,他的动作更轻了。

“我和陶飞是上下铺。”

我一愣,下意识地问:“他说过我?”

“是啊。”他笑着说,“可劲儿地夸你,弄得我们全寝室都想有个妹妹。”

我意识到盯着他看的时间太长,别过脸,眼神飘忽,一会飘到外面,一会瞄墙上的钟。一颗心七上八下,不听话地跳动。

有了我哥这层关系,不费吹飞之力,我掌握了大量崔明腾的信息。他二十一岁,双鱼座,大才子,写的一手好字,代表学校参加过书法大赛,他的毛笔字就挂在教学楼走廊处。

“很多人选中文系,都不是因为喜欢。他倒是真喜欢,上课和老师据理力争那都是常事。”

陶飞还告诉我,他单身,从来没谈过恋爱,书呆子一个。

手机铃声打断了回忆,我看了眼来电人,“我男朋友”。旁边的人轻笑一声,我赶忙起身走出一两步,接起电话。

这个备注,是庄毅自己改的,他当时笑得一脸傻样,“每次给你打电话,出现这四个字,别人都会以为你爱惨我了。”

“下班了?”

电话里庄毅的声音听起来懒懒的,我盯着地面轻轻地回应。

他说:“白天好累,今晚不视频了。你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好。”

“这么简单?”他又说,“小夜莺,你很心不在焉啊。”

“遇到一个朋友,在和他聊天。”我坦白相告。他好似不关心,漫不经心的道别。

走回长椅旁,我捡起地上空了的啤酒瓶,对崔明腾说:“下班了,我回去了。”

“我送你。”他说。

“不用不用。”我回到超市,拿起包和钥匙,锁门。

“我后悔了。”崔明腾的话成功让我停下手上的动作,我疑惑地望向他。(原题:《有时爱情徒有虚名》,作者: 胭脂故地。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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