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識破“套路貸”,拒絕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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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以高利貸、“校園貸”、“套路貸”等為代表的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案件在全國範圍內持續高發,嚴重危害群眾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此類案件手段新、手法隱蔽,犯罪嫌疑人蓄意逃避打擊處理,偵辦難度較大。

识破“套路贷”,拒绝被“套路”
识破“套路贷”,拒绝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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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的套路

“套路貸”貸款公司往往不希望被害人提前還款,當還款日期臨近時,“套路貸”公司往往以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等為名拖延甚至直接玩消失,讓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在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時,甚至提出介紹其他公司讓借款人“借債補債”。他們最終的目標,是讓借款人無法還款,然後以違約為名收取高額違約金、滯納金、利息等費用。

找“套路貸”公司貸款的人,一般都是急需用錢,所以,大部分人都會對騙子言聽計從,簽下實際貸款的額度和借條上寫的額度不一致的陰陽合同,甚至有人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簽字。為了偽造銀行流水,“套路貸”公司會按合同金額把錢打給借款人,然後讓借款人把多借出來的部分取現金還給公司。等到借款人真正意識到被騙時,對借款人不利的法律證據已經制造完成。虛高借款合同、製造的銀行流水、收條等證據能相互印證,形成一套完整的借貸“證據鏈”。一旦發覺被害人已經無力償還債務,放款人就暴露原來面目,以毆打、拘禁甚至去法院起訴的方式,最終達到謀得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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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借款人應正確評估自身還款能力,選擇合法平臺貸款。如果在借款過程中,放貸人提出要收取“保證金”、簽訂虛高借貸合同,借款人應當予以拒絕,因為一旦簽訂高額借條,日後當放貸人依據該借條討債時,借款人會很被動。一旦發現自己不慎陷入“套路貸”,應及時向警方報案,切莫為對方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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