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驚人的某某真實存在嗎?

愛因愛生


個人覺得存在的,只是沒有周說得那麼不堪。畢竟現在資訊發達,只要有心人肉搜索,總會有蛛絲馬跡的。周作為公眾人物編個這樣的故事被人拆穿,以後就不要混了。

只是周做人是有問題的,得理不饒人,被狗咬了立馬要咬回來,唐和莫的聲明未證真偽,就跳出來把多年的朋友詆譭的一無是處,某某一開始未必想陷害周,否則也不會承認槍是他的並支付律師費,也許只是個誤會,也許周保釋後去了某某辦公室說話太難聽了,某某失了面子懷恨在心要給週一個教訓。


秋空霽海4


某某一定是存在的,至於周立波說什麼預謀害他那是瞎扯,誰見過這麼處心積慮,預謀害人的?說下個人觀點

案發的時候國內媒體各種誇大,什麼定罪會判幾十年那都是胡扯,吸引眼球的。即使國內私藏槍支和吸毒也沒說判很多年的。

槍和毒品周立波一定是知情的,至於涉不涉及犯罪要尊重美國法律。那為什麼周立波要扯出某某來呢,因為案發後如果某某及時站出來說明槍支的合法來源案件會簡單的多,但是由於國內大量媒體的介入和報道,某某又不能曝光的特殊身份才使得周立波的案件麻煩了很多。這就導致了周立波恨他,沒錯,但是說有預謀的害他,要控制他,那是扯蛋。

再說下律師,說到底就是利益,周立波認為自己是大明星,甚至覺得那個華人律師壓根就不該收費(局面裡自己就說出來了),但是人家只是拿他當個有錢人,該宰的時候絕不手軟。

那麼唐爽呢?應該是和某某有交情,錢財等各方面受到不少照顧,所以覺得周立波回國以後拿某某見不得光的背景說事很不地道。

其實這事沒有網絡上說的這麼複雜,就是一堆平時以兄弟朋友稱呼的人有事了,為了自己撕破臉而已。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更別說是朋友,沒什麼對錯。

最後只想說一句,身邊最好沒有周立波這樣的朋友。


記憶深處94


呵呵,有意思。雖然這個事件發酵了好幾天了,但是本人一直保持著看熱鬧的心態,不發一言,因為這事有兩個問題:第一貌似熱度超越了崔馮大撕,第二遠在美國的事情很難搞清楚真假。

周立波,海派清口創始人。網絡上有傳言他的所謂“黑歷史”,甚至還打過老丈人,二婚以後也飽受前妻的所謂“揭露”,這些我們都看到過,所以在這些事情前面,到底這個事情是怎麼樣的,咱們也只能稀裡糊塗慢慢看。


但是,壹周立波秀我看過很多期,很有意思,很過癮,針砭時弊,有價值。而這個節目卻被N多搶手所噴,而噴的理由是“批評誰不會?你有解決辦法嗎?”這就是完全是無理取鬧,故意整人了,如果人家都有了所有問題的解決辦法了,他何必還做一個藝人呢?就算人家就是“天降神人”,有解決辦法,他又如何實施?


所以這事,我們只能靜觀其變。而我個人的看法估計周立波回國以後所有的聲明,可以信六成以上,另外四成猜想應該也有注水的可能。

為什麼寫這個問題?我是想談一談周立波案件最終勝出的關鍵“程序正義”。現在據本人觀察,“程序正義”確實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它能夠有足夠的時間和“反證”讓無辜者逃脫冤枉,但是也就是因為這個“程序正義”的玩意,讓更多的死有餘辜的人逍遙法外,其中最讓人耿耿於懷的是當年的張子強香港判決,他就是靠著巧舌如簧的律師,用“程序正義”逃脫了那次制裁。



所以,我有膽量說這句話:程序正義這個玩意,只不過是權勢階層在法律上開了一個後門而已。因為在執法過程中,總會找出某些細節不符合程序的漏洞。於是按照死板的法律,法官也不得不判決那些“罪人”無罪。或許,也有某些律師們,會因為程序正義的理由,讓一個大家都認為有罪的人遲遲得不到判決。

所以我認為,雖然這個世界崇尚“程序正義”,但是我還是認為在沒有危害他人的案件中,確實可以採用這個原則,如周立波這種案件,畢竟人家沒有對他人產生傷害。而在那些危害他們的案件中比方兇手、詐騙、綁架等等,不應該死搬硬套程序正義,因為這玩意風險太大了,有很大的機會讓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老龔說勢


作為一個旁人,我們既不掌握核心證據,也不瞭解雙方人品,我們怎麼去斷定事情真偽?怎麼去推測事情的正誤?這是很難的,但是對於某些大方向,我想不少人一定能把握住了。

第一、抓捕的過程

就事論事的談事情本身,這個抓捕過程是比較倉促的。警察突然地出現,毒品的出現,都是事情最大的拐點。其實有沒有指紋根本不能說明跟他有沒有關係,只能說暫時沒有直接關係而已。

第二、檢方撤訴

一般情況下,檢方是不會撤訴的,一般是檢方控訴之後,法庭宣判證據不足,可是這次是檢方直接撤訴了,其中有什麼貓膩?我想大家可以自己判斷一下。

第三、回國後的互撕

這種事情任誰發生了,一定會第一時間想著用錢來擺平。因為錢能擺平的事情,不叫事情。

第四、事情擺平了,發現被坑了或者虧了

這中間我們不知道當時雙方發生了什麼,或許周被坑了,或許有人落井下石,或許周覺得自己無辜,反正已經放出來了,該算算舊賬了。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事兒了。作為吃瓜群眾,我們不必著急,事情一定會在讀發酵,當好一個吃瓜群眾也是很重要的。


老王偵查記


周立波的情況在前面一問答中已經介紹,這裡再說一下他近期採訪中的表現。

一方面,他在《局面》的採訪中提到他女兒轉學時眼角發紅,在那個情境下,以及周立波展現出來的狀態看,應該是真情實感。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周立波的表演,因為這麼多年的公共場合,周立波都是展現了誇張化的很強的表演慾,像他說前妻受人教唆而誣陷他吸毒,這就更真假難辨。當然,周立波說自己有證據,但是為了保護前妻的名聲又不會把證據公之於眾,但是就像周立波目前所說的基本都是一面之詞,聯繫到他的一貫風格,當然還是需要對他所說打一個問號❓

另一方面,他在採訪中反覆提及自己受人陷害,並且講了一個故事般的經過,對方是北方某高官的後代,使用了這一方式陷害他,而陷害的動機卻隱晦不明,周立波的意思是他太紅了引起其他人的嫉妒。僅僅從邏輯上就很難自圓其說,因而周立波在採訪中反覆強調的是自己受到陷害,但並沒有確實的依據,而他的底氣來自於美國警方最終將他釋放。

並不是否定周立波目前的說法,只是需要更多證據來支撐他的說法,至於他所說的陷害他的人是否真實存在,那更需要證據,不排除這種情況確實存在。

你對周立波這幾天採訪中所說如何看?你認為是有人誣陷他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怎麼說呢,首先筆者對唐爽和莫虎都不瞭解,不知道是何方神聖,對於他們所說的話,也只能是姑且聽之,真的不好下判斷。


不過據網友評說,莫虎的口碑真如周立波所說,專門幹忽悠華人的事,也就是所謂的“老鄉見老鄉,背後捅一槍”的那種人,周立波與他撕逼大戰,倒不失為一件好事,至少通過此事的關注度,讓海外華人不再被人當成韭菜一樣收割。

但是周立波案最終沒被定罪,據說是因為警察的搜查程序違法導致證據不能被採納,這跟國內現在的非法證據排查是一個道理,法律追求的不僅是實體的正義,同樣追求程序的正義。



但是周立波在回國後卻避而不談這一點,他不從案件本身談案件,而是說一個“某某”陷害他。但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既然某某都要陷其入罪,按照周立波睚眥必報的性格,從對唐爽、莫虎聲明的立即反擊就可看出這一點,為什麼獨獨對某某這樣諱莫如深,替其遮遮掩掩呢?這樣做難免讓人生疑!


雖然周立波過去做節目也很霸道,做人也很招搖,也曾有過汙點,但是人無完人,筆者也不會帶著有色眼睛看人,真理是越辯越明,事實真相也是如此,希望早日大白於天下!


打虎拍蠅


周立波回國後張口就說他在美國的涉毒涉槍案,是某某栽贓陷害。他所說的某某應該是虛構的。

我們不否認存在有這麼一個人,按周立波說,某某背景很強大。我們想,周立波不管在中國,還是在美國都有一大把粉絲。周立波兩公婆的錢在美國社會也算得上是響噹噹的。所以說周立波的背景其實沒幾個華人能比得上。他要豪宅有豪宅,要豪車有豪車,就差呼風喚雨了。

唐爽在受訪時也說了,案發當晚確實到某某家做客,周立波還在某某家喝了酒才開車回家的。所以一個某某確實存在。某某能邀請到周立波到家裡做客,是他這一生最值得炫耀的一件事。由於某某對周立波的崇拜,平時一直保密的軍火庫,從不對外開放。當天破例向周立波開放,這也是某某的榮幸。某某也常能在網上欣賞到周立波持槍擺拍那酷酷的照片,單憑這些照片就能讓某某及許多在美華人相形見絀。某某能巴結到偶像周立波已經是他的福氣,某某怎麼可能忍心去傷害他的偶像呢?依常理不可能!

據唐爽講,周立波當時就向某某索要一把槍,但遭到某某婉言謝絕了。

所以某某與周立波無冤無仇,如果他想栽贓陷害周立波,沒必要送槍後,又去陷害他?那麼某某一定不是這個大富豪,而是另一個小混混。就這樣,一個由周立波虛構的“某某”,讓周立波給演活了。這就是他口中“某某”的由來。





春海國際


這個問題估計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清楚,我們這些看客最多是湊熱鬧。

不過既然是湊熱鬧,就得叫好、鼓掌。在事件尚未達到高潮時鼓掌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具體是周立波真的被人陷害,還是他為了洗白自己憑空杜撰這樣一個人出來呢?我們先掰扯掰扯。

先不談法律,因為中美法律不同,也不談背景,因為我們知道的也是皮毛,真正的乾貨我們吃瓜群眾很難看到。

我們只談人性。

周立波之前的《壹周立波秀》我也曾看過,尺度不小,針砭時弊,雖然是改頭換面,但一定也刺痛了不少人。還有他做慈善也是實打實的,這點令人佩服。至於他之前的黑歷史也確有其事,不能否認,但這才是人,不是神,不是自封的大好人。個人更願意相信是人就有瑕疵,如果這個人渾身優點沒有一絲缺點,我會敬而遠之,說實話,我怕。

還有周立波之後提到莫虎唯利是圖的做派,沒有證據我不敢苟同,但國人坑國人的例子確實不在少數。在利益面前,到底誰有道德,真的很難說。包括之後跳出來指責周立波的唐爽,說實話,我們更願意看到簡單的平鋪直敘的陳述事實,而不是洋洋灑灑、拽文弄墨的聲討。孰是孰非,走著瞧。

這世界上人心最難琢磨,也最險惡,如果按照常理來推測,周立波犯不著在美國持槍攜毒來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們也很難想象到底是誰會大費周章地設計陷害周立波,他一個藝人能妨礙到誰?

至於周立波所說的某某是否是真實存在的人,我個人認為應該有這樣的人。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如周立波所講的一樣,恐怕很難說。這其中應該有真實的,也有想當然的,畢竟他沒有上帝視角,也不可能完全還原事件的原貌。

最後,貼下莫虎和周立波的告示,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驚人的某某真實存在嗎?

周立波先生回國後,幾次發博文和接受釆訪時,稱自己去年在美國涉嫌持搶藏毒一案是被遭遇陷害,並曝光陷害他人的驚人背景。說對方有限量版幻影勞斯萊斯,時速180公里的大飛機,價值400萬的遊艇,並稱某某人家裡有一個軍大庫。其真相還在未曝出時,周立波在美的首任華人律師莫虎發聲稱!

周立波回國後“信口雌黃”,周立波在美隨行副駕駛唐爽發聲稱!

“望姑人棄惡從善,改過自新,不要加害無辜,不然我絕不姑息”。為此在三人作聲中,你相信周立波先生說的是真的嗎?

綜合周立波先生在美案始終的結果分析,個人觀點還是相信周立波說的話。請先看周立波回國發的兩篇信息。

為什麼說相信周立波所屬聲稱,最信賴的一點,周立波在美涉嫌持搶藏毒案,經過一年十多次的審訊,最終在第三任律師的辯解下,美警方確認指控罪據不確鑿,撒去提請聲訴,法院以無罪釋放周立波先生,周立波先生平安回國了。我們無權否認美國的法律,應該相信美國法律是公證的。所以說周立波先生說他是遭人陷害也合呼事實。

周立波回國向國人交待一下在美案的過程,是周立波先生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國人的負責。因為周立波先生是多年在國內較有聲譽的公眾人物,在國內影響力較大,包括做出公益事業,都和國民有密切不可分割的關係。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周立波先生不可能隨便判背自己。跑到美國作一個犯罪的罪人,背棄自己在國內努力多年的榮耀。

再從周立波多年的人格尊性及一個公眾人物的身份推斷,周立波不可能偽造假證據為他自己掩洗黑鍋,我們相信周立波不是不知道國內法律法規,恐怕是不陷害他人為自己而犯罪吧!雖說周立波未曝出所要曝出的元兇,但他說出的話十有八九存真,不然怎麼知道陷害他某某人有這有那的東西,這可不是做兒戲,可看作是天大之事,也可以說是一個開不起的玩耍。估計周立波和夫人做了周到的按排和相關法律責任心。

在此分析中,還有兩點可對周立波先生髮聲信任度的原因。

對華人學子唐爽,我認為有質疑問難,作為周立波先生的同行者,應該事事最清楚,在周被捕審訊中解脫自己後,為什麼不願做周立波先生的證人證事呢,自解胱後沉默寡言少語,擺脫自事於已無關,獨在周立波回國發聲時而發聲不德不道的謬論呢,是做人不義凜然,還是身有隱藏什麼隱患,周立波回國追找陷害他之人,於你唐爽有什麼干係,這個時候攪進來企謀為何?無非是擾亂周立波的視線曝光心裡,好似掩護著幕後黑手的身影,把周立波所有的目光轉在他們之中,讓周立波曝不出某某人而已,這裡可以說唐爽做人大義不道,在事非主流中滲攪和他人,羞澀虛言,威脅他人,不但缺德底線,而且違法。

周立波案的第一律師莫虎,作為華人律師,收取周立波高額辨護費20萬美元不要說起,本該周立波案涉嫌持搶藏毒,在美國行車時只要不違章警察是無權查車的,更無權搜車的,而周立波當時在不知情下被查車搜車,發現車後行禮包中有搶藏毒,而被被捕介入犯罪審訊,莫虎作為多年在美的律師,難道就這麼簡單明瞭的法律不懂呢,況且施多種圈套,延續對周立波先生的羈押時間,不斷為自己追加律師費,一個華人律師對華人的責任性到那去了,是加害周立波先生,還是為周立波先生?要不是周立波先生捨棄另找律師的話,在莫虎託辨下週立波還能回國嗎?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那麼周立波回國了發聲是很正常且正確的事,因為要為國人一個清楚的交待,必須周立波要發聲,那麼莫虎已事不關已,偏為何而悔辱周立波,不由讓人對這個莫虎也會產生質疑問難。

這裡再不必多囉嗦,綜合周立波發聲,參照唐爽,莫虎當事人出爾反爾的言行,我們推斷,周立波先生稱此案是遭人陷害,情在理中,所要曝出的這個人物,也可以推斷和唐爽,莫虎是一團夥,這個人應是唐爽,莫虎上司,真正加害周立波先生的元兇。但我們相信在不遠日期,這臺戲將會亮出,國人會得到真相大白。



周立波夫妻一定給國人一個屬實交待。


文筆緣


周立波老師這事兒,感覺從一樁解放了的案子變成了一場狗血的連續劇。

先是周立波一回國就說他某某陷害他,還搬出了什麼北方某省副書記的前女婿,接著出了一個周立波律師莫虎的嚴正申明,說自己在美國口碑有多好,然後周老師在網上口誅筆伐說莫虎騙了他多少律師費,說莫虎吃了原告吃被告,人品有多差,光拿錢不辦事。然後,又冒出來周老師當時的同行者唐爽的“勸諫”之言。給讀者的整個印象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倒頗像周立波老師的小名——波波。

其中真真假假,外得不得而知,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心知肚明。但是,這會兒,似乎誰都不願意放過輿論的力量,都想借助輿論來為自己搖旗吶喊。當然,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真相只有一個,我們拭目以待最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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