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 村醫的公共衛生工作考核權利全部由衛生院,弊大於利

近年來,村醫的主要工作重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主要任務是公共衛生,居民健康檔案,和慢性病管理,工資來源也主要來源於公共衛生經費。衛生院編制人員工資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而村醫沒有基本工資,主要是季度考核後,發放公共衛生經費。而考核的工作完全有衛生院進行考核打分,對於村醫每個人工資的多少衛生院領導有絕對的權利,考核打分時容易產生人情分,關係分,工資的發放不透明等情況,也會產生一定形式的腐敗。主要原因還是衛生院的權利過大。筆者建議,村醫的工資也應該按照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組成,這樣讓村醫有獲得感,歸屬感,績效工資的比例要適宜,不宜所佔比例過大。工資的發放透明化,可以張貼公示,儘量讓杜絕暗箱操作。國家對於公共衛生經費逐漸提高,但是村醫並沒有感到工資有所提高,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衛生院在公共衛生考核發放上既是運動員也是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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