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虽久必究!阳山外逃13年涉嫌挪用公款者去年归案受审

虽久必究!阳山外逃13年涉嫌挪用公款者去年归案受审

日前,阳山县纪委监委借助原阳山县发展计划局(即现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邹玉万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的契机,启动“听审—剖析—讨论—补漏”的“四位一体”特色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县发改系统各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到县人民法院旁听,并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剖析座谈会。6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受邀列席参加活动。

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3月12日至2004年3月19日期间,被告人邹玉万利用担任阳山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主任、发展计划股股长兼阳山县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利,以联系业务为名,先后5次从阳山县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出纳处借出公款共计28万元归个人使用,后因无法归还借款,于2004年9月中旬潜逃。2017年6月4日,邹玉万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2018年6月27日,该案在阳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十几年的外逃,我心如刀绞,胜似坐牢。”在法庭上,邹玉万当场忏悔。他说,当时自己一时思想糊涂,染上赌博恶习,借了28万一直未归还,现在很后悔。外逃这十多年来,由于不敢使用身份证,不能到正规公司求职,只能到小、微企业打散工,拿到的工资非常少,别说补还款项,甚至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

“十多年来经常泪流满面、悔恨不已,现在只能认罪悔罪,深刻认识自己犯下罪行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在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庄重。在旁听席上的人员神情严肃,寂静无声。公诉人严肃而正义的起诉和当事人痛心疾首的忏悔,都牵动着旁听席人员的神经,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警示教育的震慑力。

“深受教育!”县人大代表方卫新认为,通过旁听案件公开庭审,在领导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深刻警醒大家要加强财务监督和自身教育。”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阳纪宣

【作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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