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鄭州出臺社區養老新規 自建改建床位政府均有補貼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徐建勳

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老有所養的硬件設施如何保障?7月11日,記者從鄭州市獲悉,日前出臺的《鄭州市城鄉養老照料設施建設資助和運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該市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相關問題作出規定。

針對居家養老,《辦法》規定:總戶數超過3000戶的社區(行政村)應至少設立1處床位1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中心或日間照料中心。社區服務半徑超過500米,行政村服務半徑超過1000米,應在所轄住宅小區或村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站。綜合性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日間照料中心面積不少於750平方米,居家養老服務站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

養老服務中心為老人提供哪些服務?《辦法》要求: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涵蓋機構照料、社區照護、居家護理的一站式綜合型服務,包括為老年人開展信息管理、居家助老等服務,以及生活照料、家政、助餐等服務。

對養老中心建設,政府給予補貼。《辦法》規定:對縣(市、區)及鄉鎮(辦事處)建設的公辦養老服務中心,按照自建和改建分別給予每張床位6萬元和3萬元的建設補貼;對社會力量建設的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按照自建和改建分別給予每張床位9000元和6000元的建設補貼。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託老站)、居家養老服務站根據面積及規模大小給予建設補助:面積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補貼10萬元,面積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補貼5萬元,最高達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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