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文關愛這類家庭!涉及醫療、養老……

世上有一群父母,

他們唯一的孩子卻不幸離世,

他們由此陷入常人無法想象的痛楚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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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失獨家庭扶助工作,建立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長效扶助關懷機制,妥善解決這類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困難,日前,《天津市關於建立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長效扶助關懷機制的實施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扶助範圍


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指納入特別扶助制度的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指納入特別扶助制度的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女方年滿49週歲;

(三)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四)現無存活子女;

(五)本人申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認定。


重點任務


聚焦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的特殊性,通過2至3年的時間,逐步建立健全面向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群體、涵蓋“醫、養、扶、慰”的“四位一體”扶助體系,使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弱有所扶、難有所幫、痛有所慰。


扶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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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經濟扶助制度


1.一次性救助金制度。對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發放一次性救助金。救助金標準為每人不低於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每年9月30日前發放到位。


2.特別扶助金制度。對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發放特別扶助金,並按照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國家基礎標準,適時調整我市標準。特別扶助金按月計算,每年發放一次,9月30日前發放到特別扶助對象個人儲蓄賬戶。


3.綜合保障保險制度。為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

(指納入特別扶助制度的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購買綜合保障保險,按照最高每人每年300元標準繳納保費,保障範圍包括住院護理、重大疾病、意外傷殘、“120”救護、喪葬服務等


4.家庭收入核算特殊政策。對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民政部門在審核其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資格時,應將其家庭收入按扣除城鄉低保標準後計算人均收入。計劃生育失獨家庭依法依規獲得的一次性救助金、特別扶助金、綜合保障保險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5.依託天津市人口福利基金會專項基金,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公益慈善組織和個人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和救助範圍,用於解決失獨家庭再生育以及突發特殊困難救助等。


02


醫療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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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醫生。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優先享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不收取個人簽約服務費


2.健康管理。為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免費體檢,為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指導和慢性病防治諮詢,對有醫療護理需求但行動不便的失獨老年人(指年滿60週歲的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提供上門醫療護理服務


3.就醫綠色通道。增加市級醫院實行就醫綠色通道定點醫院的數量。各區至少有1家定點醫院為失獨老年人提供優先掛號、優先就醫、優先交費、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服務


4.明確施行手術等醫療服務的簽字程序。醫療機構在對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如無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見又無法取得患者家屬或者關係人意見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實施。


5.為失獨家庭提供再生育服務。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有生育意願的,鼓勵其再生育,為其免費提供優生指導、孕期保健和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諮詢;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做好諮詢指導工作,給予必要幫助


03


養老保障制度


1.市級公辦養老機構要將70週歲以上的失獨老年人納入優先入住保障範圍,其中特困、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年齡可降低至60週歲


2.加強失獨老年人居家養老照護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第三方(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企業)與失獨老年人簽訂居家養老服務協議,

為失獨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服務、家政服務、助浴助潔、心理慰藉、康復護理、健康指導、生活幫助等服務


3.殯葬服務。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去世的善後事宜,由其生前委託的代理人負責辦理,未委託代理人的,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負責辦理;其殯葬服務由市、區民政部門根據有關殯葬管理規定,指定有資質的殯葬單位承辦,殯葬服務費由承擔綜合保障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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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社會關懷制度


1.落實計劃生育失獨家庭聯繫人制度,開展“多對一”精準幫扶。在傳統節日期間,走訪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給予生活關懷和精神慰藉。積極發動專業社工、計劃生育協會會員、社會志願者、家庭醫生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對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納入成年人監護制度安排中,及時溝通情況,瞭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幫助。


2.對符合住房租賃補貼條件的計劃生育失獨家庭,優先給予安排


3.開展“暖心之家”項目和“鄰里守望”行動。建立“暖心之家”幫扶陣地,

加強心理疏導和精神慰藉,組織社工、志願者、心理諮詢師瞭解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成員心理狀況、內心訴求,有的放矢地持續進行心理疏導。


4.鼓勵公益組織、慈善機構與企業合作開展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扶助,每年從慈善募集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對計劃生育失獨家庭給予慈善救助。鼓勵企業通過捐款、捐贈為計劃生育失獨家庭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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