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疫情之下如何看待商贩高价卖口罩?

用户264439837313


没有国,哪有家,只有国强,民才能安康!国家有难,我们应当尽我们全力,发国难才,不是爱国商人,是落井下石!道德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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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去药店买东西,也和一些药店工作人员聊了聊。有一部分人很委屈,说自己半夜寒风凛凛去进高价货,结果店里卖的贵一点,就被喷发国难财。我个人觉得,公道自在人心,执法部门也不会说单凭这个口罩“贵”就处罚的(目前我们这还没执行限价)。如果一个口罩七十八进的卖八十五,那就是良心商家;如果一个口罩五块八进的卖八十,那么就有可能签个笔录翻账本了。

据悉,已经有部分地区价格执法同志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对哄抬物价的商家进行立案调查。价格执法常用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也就是常说的价格欺诈,但不代表其他条款是睡美人条款。希望经营者以大局为重,切莫以身试法。

在重大疾病等特殊时期,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执行价格紧急干预措施,届时拒不执行调控命令的商家,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论处。

所以,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发这种偏门财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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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最是考验人心,高价卖口罩挣的昧心钱,也败坏自家的名声

针对近日市场上部分口罩价格疯涨的现象,多地监管部门打出“组合拳”。1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要求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操纵市场价格、价格垄断、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并特别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此外,广东、上海、重庆等地也表示,全面开展相关药品和卫生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面对疫情,佩戴口罩是不少人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让人痛心的是,在口罩“告急”的当下,部分商家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开卖“天价”口罩。口罩是常销品,制作成本相对稳定。价格的暴涨,暴露了部分商家唯利是图的本性。这种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就应该被监管部门尽数揪出,狠狠责罚。

疫情当前,最是考验人心。有人不计报酬、奔赴前线,有人却坐地起价、赚昧心钱;前者以大局为重,坚信众志成城能够抗击疫情,后者牟取暴利,已经丢失了道德律令的底线。在疫情中,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共渡难关,而唯利是图、大发“疫情财”,只会招来骂声,既伤害民众的感情,也败坏自家的名声。

令人欣慰的是,在政府的引导和舆论的呼吁下,已经有电商平台承诺口罩不会涨价,也有生产商以3倍工资召回员工加紧生产。这样的商家,只会积攒口碑,赢得声誉,收获忠实“粉丝”。在这场还在扩散的疫情中,如果每一款与防治疫情相关的商品背后,都能有如此坚守道德底线、承担社会责任的商家,那么民众就多了一份抗击疫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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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指的高价价位是有多高呢。目前口罩基本上都还是属于国家管控,根据成都的口罩价格来举个例子吧。红旗超市每天不定时限量供应,每个口罩的价格是2.9元,这里面应该的利润应该只有配送跟人工费用,甚至没有这些费用(这个给红旗点个赞,成都的朋友就知道为什么了)。假如我们按照2.9元的成本价来计算,相对以前来说是贵太多了,但是非常时期这个价格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一位朋友有这方面的资源,他给我交底自己去拿都要3.5元一个,而且限量,需要申报公司同意后才有。假如他拿了1000个口罩在手里,成本价在3500元,那么他以4元一个转手出去我认为都可以理解的。这个时候难免有抬杠选手出来bb,甚至举报也有可能,所以我这位朋友选择不做。那么你说的高价是多高呢,政府供应2.9元,私人限量4元,他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他本身也没有伟大到无私去淘神费力的帮你买,如果有的话也是会选择捐给重灾区的同胞们。

那么问题来了,有网友卖10元一个,我个人认为是真的贵,但还是默默的举报了,这属于什么行为,发国难财,我这个时候不举报你什么时候才能为提高国民素质,为提高民族荣誉感做贡献。

我个人的建议是价格适当不要太过分都可以接受,至于你说的商贩高价是怎么个高法就看你自己个人如何定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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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及各省市法律法规定义的框架下,合理合法地高价售卖口罩是情有可原的。举个例子:如果法律规定进销差价比不能超过20%,商贩进价是4元/只,那么销售时按5元/只出售即是合法合理的,而如果超过了5元/只、卖到6元/只,则可能会是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及处罚。

作为商家,处于特别时期更应该遵纪守法,在赚取合理利润的同时为疫情防控做出相应的贡献。


SmileBen


趁火打劫,必须罪加一等!

饭可以不吃,话可以 不说,钱不可以乱挣,人不可以没有法度,不可以随心所欲。

虽说是有钱好,但是人生在世,总有比金钱更珍贵的东西,唯利是图是商人,教书育人是老师,救死扶伤是医生,见钱眼开是小人,君子爱财能取之有道,小人爱财不择手段,什么钱人都敢挣,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什么德都敢缺!

善生福,恶生货,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不法商贩,囤货居奇,百姓无处寻觅,疫情时期大发国难财,还有,助纣为虐的帮凶,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种什么因接什么果?不是好道来的钱,最终还是要还回去,而且还会伴随着灾殃,人在做天在看,那些个做不法生意的人,早晚会受到报应的!

大灾大难面前,最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疫情当前,物质紧缺,本来就供不应求,如果再把有限的物质囤积起来,挣昧良心钱,于心何忍,天理何在?

不是让你学雷锋,而是让你有做人最起码的标准,即使不能让别人交口称赞,也不能让人在背后指脊梁骨,让子孙后代都为你羞愧,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那些个微信朋友圈卖口罩的,好自为之吧!那些个网上卖防护品的讲点道德吧,为了自己,为了子孙后代,给他们留点福报吧!

我是熊猫生活家,很生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同意点赞关注,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探讨!


熊猫生活家


疫情之下商贩高价买口罩必须严厉打击。我的观点去下:

第一,严厉打击

建议只要是超过平常售价的25%,统统列入打击范围,借用山东省委书记一句话:发国难财的,我们把他的罚倾家荡产。

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二,建立查核和举报的便捷机制。比如12315热线,现场售价的视频,小票,核实后痛打不良商贩。

第三,监管好口罩上游生产供货商,确保上游价格稳定正常。

以上,是我对疫情之下商贩高价售卖口罩的看法。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的有效的建议和看法, 一起制止不良商场不良行为!





姐的世界观


一、政府是否规定过,口罩多少钱一个?

答 没有。口罩实行市场调节价,而非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二、口罩是否我想卖,想卖就能卖多贵?

答 不能。

经营者如果高价销售口罩,可能遭受行政违法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1

行政责任

根据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口罩价格的行政处罚主要原因是经营者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1)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呢?因疫情之下,经营者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情形短期内暴增,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2月1日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2020﹞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五条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即:(一)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二)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三)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四)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然而对于上述第(四)项中“大幅度提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未提供明确的量化区间,而是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认定。

2

刑事责任

根据《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经营者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即如果经营者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从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疫情期间对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的具体适用情形之一。


律师李小毛江西


这种商贩真是没有良心,故意抬高物价,发国难财,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严惩。他们心中只有经济利益,没有人民的健康,他和抗战在前线的医疗工作者们相比,太渺小了,做生意要讲诚信,挣这种昧良心的钱,实在是道德败坏,可耻!


天翼968


抗击新型肺炎相当于一场全民战争,在新型肺炎的不断确诊和扩大中,很多响应了预防的警言,开始戴口罩避免传染,但很多无良商家却开始对口罩恶意炒作,囤货抬价。导致口罩价格飙升,大发国难财。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日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议书》,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上海市,四川省,广东省市场督促部门也陆续发布公告称,采取多项措施部署,开展相关的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稳定价格秩序,无论是电商还是实体,适用同样的法律法规:凡发现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最高处罚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特殊时期,奉劝黑心商贩,讲良心,不该挣的钱不要挣,守法律,别想着发国难财,有的罪逃也逃不掉。

最后我嘱咐大家一句,

遇到哄抬口罩价格等违法行为,

一定要及时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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