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鄧州:通報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8月17日,鄧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該市國土局吳啟雄等10名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2018年7月23日,由市國土局土地監察大隊一中隊隊長吳啟雄帶隊,一中隊工作人員房紅鐸、李罡、郭寧和四中隊的工作人員張清閃、李恆、薛曉以及構林國土所工作人員郭英等8人到龍堰鄉白落村,對群眾反映該村黨支部書記李子正非法佔用、倒賣、破壞土地等問題進行調查。7月25日、8月2日,吳啟雄帶隊,一中隊工作人員房紅鐸、李罡、郭寧參與,兩次到該村通知證人調查。調查期間,分別在上述三個工作日中午,違規接受涉嫌土地違法問題的村黨支部書記李子正宴請,為此,白落村共支出招待費963元;吳啟雄在帶隊辦案過程中,違反辦案規定,讓違法嫌疑人李子正通知該村知情人段國良、王全合、趙小紅、陳書珍、盧合、張春麗、李康等人,到白落村部接受辦案人員的詢問。

吳啟雄作為國土局土地監察大隊一中隊隊長、李子正案件的調查組負責人,違反有關規定,讓被調查人通知涉嫌違法佔地建房村民的做法是錯誤的,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工作紀律錯誤;吳啟雄等8人在案件調查期間,違規接受當事人李子正宴請,其行為已構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錯誤。土地監察大隊負責人廖輝及分管副局長劉振陽,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失職失責,對下屬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致使工作人員違規接受當事人宴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對此二人負領導責任,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工作紀律錯誤。8月12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振陽、廖輝黨內警告處分。

吳啟雄、李罡、房紅鐸、郭寧、張清閃、李恆、薛曉身為土地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郭英作為構林國土所工作人員,在辦理土地違法案件過程中,多次違規接受涉嫌違法的嫌疑人用公款支付的宴請,不僅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而且是屬於典型的“四個意識”樹立不牢,不與中央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8月12日,經市紀委常委會和監察委委務會研究決定,給予吳啟雄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李罡、郭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房紅鐸、郭寧、張清閃、李恆記過處分;薛曉在故意違紀受處分後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根據相關規定,應加重處理,給予薛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與其之前受到的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影響期合併處理,影響期32個月。白落村所支招待費按參加宴請人數,由違紀吃請人員平均分攤退賠。(清風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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