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网络是需要大家共呵护的公共空间,现代人们的环保意识很强,良好的网络环境自然非常重要,充斥着污言秽语、暴力、色情、恐怖的网络空间,是不可能给人们带来快乐和便利的。最近一段时间,有些人出于发泄私愤等不同原因,不但在网上发表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论,最终被刑事拘留,还难以逃脱牢狱之灾。带给网友反思是:广大网友共同维护网络绿色空间的同时,更需要网友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不能随心所欲口无遮拦。否则,将追悔莫及。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不要传播违法、犯罪言论。这个大家应该很清楚了,涉及暴恐音视频应当是绝对禁止的,一旦头脑发热进行传播,将给自己带来严重不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好奇心有时可以有,有时候却不能有。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不能在网上散布谣言。谣言止于智者,但就有一些好事之徒唯恐天下不乱,或出于发泄情感、或出于恶作剧,发布子虚乌有的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殊不知就在其洋洋自得之时,警察已经敲响他的家门。在网上不要以地震、战争、海啸、洪水之类的事情开玩笑,一传十、十传百,充斥整个网络造成社会恐慌,这个责任恐怕就难以承担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的,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以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不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文字、图片或视频。有些人与他人有矛盾,比如说谈恋爱分手了,将女朋友的裸照在网上发布,并配以污秽、下流的文字肆意侮辱,或者造谣生事,恶意毁坏他人的名誉。自己是长出了一口恶气,但对他人的伤害,是无法短时期挽回影响的。殊不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他人,在自己道德品质饱受质疑的情况下,有时候也不得不吃官司。我国《刑法》规定,在网上侮辱、诽谤他人,被转发500此,或者被点击5000次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不发表煽动性、伤风败俗类言论。人们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不如意,当自己的诉求不能满足的时候,应当通过诉讼等正当的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信访途径,网络维权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因为对社会有情绪、不满意,肆意忌惮地发表煽动性不实言论。前面已经说了,网络是一个公共空间,自己在获得自由的时候,不能侵犯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利。还有,中华传统优良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是得到绝大多数人认可并崇敬的,也是维系中华民族的根,网友不能因为个人情绪,伤害绝大多数人的民族情感。根据刑法规定,在网上发表煽动性、伤害民族情感、违背道德伦理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处罚。

那些言论不能在网上发?发了后悔莫及

这几天发生的一系列精日言论被处罚事件,就是这一现实写照。这些言论一经发表,势必造成网友群起而攻之,不经意间传播范围广,影响极其恶劣,对其刑事拘留也是罪有应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