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 西安高新区征集2018年第一批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若干政策项目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应通过高新区入库备案管理(入库备案管理程序见附件1);

(二)企业主营业务为高新区“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的重点产业(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及“硬科技”产业八路军等领域。

(三)原则上上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5亿元的科技企业,年缴税不低于100万元;

(四)原则上申报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细分领域处于区域领先水平;

(六)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有良好的综合信用等级;有良好的管理团队、稳定的研发骨干队伍,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支持方式

对于列入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支持计划的科技型企业,根据企业吸引贷款、投资以及企业的成长性、所在产业集群的发展情况;研发投入、行业影响力、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和税收贡献等情况,给予优先股投资性支持。

(1)对于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企业支持300万元。

(2)对于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企业支持500万元。

(3)对于年销售收入1亿元-5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企业支持1000万元。

三、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一)获得中省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科技企业;

(二)已进入国内外上市辅导期的科技企业;

(三)获得银行贷款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

(四)营业收入或应纳税在高新区前100名的科技企业。

四、执行期限

3年(自投资性支持放款日期开始计算)

五、申报流程

通过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备案的企业,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封面、表格、复印件等须加盖公章,请勿另行加装封面。

请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将纸质版报送至丝路科技大市场(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科技园)6号楼1层A12 田莉 029-68518717。

相关政策解读,请咨询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政策咨询中心

联系人 王倩

电话: 029-88609077

13772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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