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基层之声」旬阳检察:“七字方针”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基层之声」旬阳检察:“七字方针”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建立健全“七字方针”工作机制,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以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指定部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明确指导思想,强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引导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创”。要求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从思想动员、人员配备、制度计划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形成“党组负总责,刑事检察为主力,其他部门共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去。

三、“宣”。按照“工作为了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工作发动群众”的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深入重点领域和行业宣传、现场实地宣讲调研等多种形式,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共同创建平安鸡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摸”。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带领侦查监督、公诉、监所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派出所、中小学校、联系村、企事业单位,登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走访单位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的整体联动,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五、“打”。按照最高检“既要打得准,又要打得狠”的工作要求,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黑涉恶案件在快捕快诉的同时,对典型案件要提前介入,重点打击,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涉黑涉恶犯罪。

六、“挖”。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结合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美丽乡村创建和环境保卫战等检察工作的开展,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多方位多角度深挖涉黑涉恶案件。

七、“学”。要求干警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强保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邀请具有办理黑恶案件经验的一线业务骨干讲课,开展案例交流、庭审观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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