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警务问答」那位问“开旅社需要什么手续?”的快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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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4.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地理位置、内部设施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5.公安消防部门《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消防意见书;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书(报告);

7.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治安信息报送设备的证明材料;

8.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办结寄送。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制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州市、县政务大厅,县级公安机关

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不收费,寄送费由邮政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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