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关于乌鲁木齐市快速路启用非现场抓拍设备的通告

关于乌鲁木齐市快速路启用非现场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快速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东外环启用5处非现场抓拍设备,在西外环启用2处非现场抓拍设备、北外环启用2处非现场抓拍设备、克南高架桥启用1处非现场抓拍设备,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抓拍,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抓拍对象

三轴(含)以上载货汽车、重型柴油货车

二、非现场抓拍设备设置点位

(1)东外环北向南帕米尔街入口

(2)东外环北向南七道湾路入口

(3)东外环北向南红山路出口

(4)东外环北向南六道湾上匝道口

(5)东外环南向北帕米尔街入口

(6)西外环蜘蛛山立交桥下南北双向

(7)西外环南向北宜品家春秋小区上匝道

(8)北外环小西沟桥南北双向

(9)北外环蜘蛛山隧道东西双向

(10)克南高架桥西向东平川路上匝道

三、绕行路线

原经快速路行驶的以上车辆请于绕城高速、乌奎连接线绕行。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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