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日照市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重點任務是查處投機炒房行為、查處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日照市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重點任務
(一)查處投機炒房行為
1.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2.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4.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二)查處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1.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3.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四)查處虛假房地產廣告
1.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2.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3.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4.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5.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本次專項行動由住建部門、宣傳部門、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工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稅務部門、銀監部門聯合開展。市、區(縣)住建部門負責本區域房地產管理事權管理區域檢查。莒縣、五蓮縣住建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檢查。
9月11日-9月3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督導檢查階段。
市住建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區縣專項行動進行交叉檢查和指導督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在售樓盤、門店進行抽查、暗訪,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掛牌督辦,及時公佈查處結果。對工作不力、巡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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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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