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通辽市大力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

截至2017年底,全市无集体经济收入的嘎查村达898个,占比42.7%。今年以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严明奖惩措施,大力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截至9月15日,共消除集体经济“空壳”嘎查村801个,完成消除任务的89.2%;实现2006个嘎查村集体有收入,占嘎查村总数的95.4%。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组织部长和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18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加快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合力推动、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带队赴广西、贵州、河南等地学习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提出了10种发展模式,细化了方法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

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按照每个“空壳”嘎查村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设立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其中市级财政分两年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用以扶持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其余部分由旗县市区财政资金补足。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按照有关要求优先安排给“空壳”嘎查村。整合全市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建设资金500万元,扶持“空壳”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截至目前,自治区级、市级和旗县级财政已下拨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7009万元,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

发展光伏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市委组织部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取暖工程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从2018年起,利用两年时间,按每个行政嘎查村解决100—200平方米取暖要求,单个电站容量控制在20—50千瓦规模,完成全市所有嘎查村级活动阵地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任务(已实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行政嘎查村和已实施集中供热的行政嘎查村除外),在满足活动阵地取暖需求的同时,实现嘎查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万元以上。今年年底前将完成800个嘎查村光伏取暖工程建设任务。

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内生动力。按照“五过硬十不宜”选人标准,认真开展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破地区、身份、行业限制,选优配强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换届后,全市2103个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1942名,占总数的92.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66人,占总数的60.2%。启动实施了争创“五面红旗嘎查村”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内生动力。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围绕党建示范、脱贫致富、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社会治理五个方面评选“红旗”200面,其中把集体经济作为重要指标,每评上一面“红旗”,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补贴,党组织书记报酬每月上调200—500元。

加强督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纳入旗县市区年度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采取对年内未完成消除“空壳”嘎查村任务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委进行组织约谈,领导班子在实绩考核中不得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对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不力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压实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党委和嘎查村党组织责任;建立激励奖励制度。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集体经济的表现和成效,作为选聘享受苏木乡镇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的重要依据,对集体经济收入连续2年达到5万元以上的嘎查村,可以按年集体经济收入的5—1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用于发放嘎查村干部报酬等;建立定期调度制度。5月4日,在奈曼旗召开了全市加快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实地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做法等方式,对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动员部署,组织调度。建立“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先后召开4次全市组织部长工作会议,对各旗县市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嘎查村情况进行通报调度,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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