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境外存巨款、“狂揽”6项罪名,这个厅官被判无期

7月9日,内蒙古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一审被判无期。尽管许亚林落马已久,也已经被双开,但其被判无期仍然在通辽官场引发了不小的震动。事实上,从整个内蒙古来看,许亚林获6项罪名2项都被判无期,都是极为罕见,足可见其违法乱纪之深。

境外存巨款、“狂揽”6项罪名,这个厅官被判无期

许亚林(资料图)

回望许亚林落马轨迹,堪称“环环相扣”。两年半以前,也即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许亚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通辽市政府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决定逮捕。2017年2月,许亚林被通报双开。及至现在,许亚林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中学教师一路上升到副市长。他最早在通辽市第七中学任教,后来担任学校团委书记,此后担任通辽市团委学校部部长、副书记,仕途由此起步。此后,许亚林基本上两年左右换一个岗位,一直到担任通辽市政府副市长,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

在“双开”通报中,许亚林也显得较为另类。通报显示,许亚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及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污公款和套取拆迁补偿款。其中许亚林还“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办理虚假信息身份证”,并“违规侵占集体土地”。

许亚林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除此之外,许亚林“在境外存有巨额存款”。至于贪腐的具体数额,虽然没有被媒体披露,但仅从法院“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这一项判决来看,涉案金额肯定不会小。

法院裁定,许亚林的罪名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个副厅级干部竟然能够“狂揽”这么多罪名,许亚林也算是破了记录。几项罪名中,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都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可见最终许亚林被判处无期徒刑,也真是罪有应得。

从教师到副市长,许亚林顺风顺水;从副市长到阶下囚,许亚林感慨万千。而今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头来只是满足了自己的贪欲。血淋淋的教训也警示着领导干部:千万要守住底线,不能放纵了贪欲,否则终会落得一场空,徒留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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