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开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又有新举措全面规范教学行为 切实加强教师管理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又有新举措

全面规范教学行为 切实加强教师管理

全媒体记者尹杰报道 自今年6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县区积极行动,按照《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摸排和初步集中整治。为进一步推进治理工作,市教育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全面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规范管理。目前,全市各县区教育系统已及时传达该通知精神,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教师在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上签字,并向家长发放传达了《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致家长一封信》。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制订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各学校均要实施“零起点”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实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杜绝拔高教学要求或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对孩子进行提前补习教学的冲动。

通知还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进一步细化,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全面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规范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完善教师规范从教行为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全体教师立足校内履行好教书育人职责,搞好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监督,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对重点对象实行日常谈话提醒,及时纠正其可能存在的违规补课行为。对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通知同时对完善课后服务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大考核惩处力度作出要求。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课后服务,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规范招生行为的文件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通知明确指出,对不实施“零起点”教学、治理教师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不力、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在年终督导评估中予以“一票否决”。学校要把教师是否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挂钩,对经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参与课外有偿补课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教师,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进行曝光通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教师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学校有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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