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借出去的錢難收回,八旬老人三降債款收回21年舊賬

□楚天都市報記者張吉晴見習記者陸緣通訊員趙建濤

1997年7月,張鵬借了4萬多元給同鄉熊某,對方承諾一個月後歸還。張鵬怎麼也沒想到,他歷盡周折三降債款,21年後才收回這筆舊賬。近日,武漢市委基層作風巡查第十組一行來到東西湖區慈惠街回訪,80歲的張鵬握著工作人員的手連聲道謝。

21年前的借款難收回

1997年7月,熊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先後向張鵬借款25586元和2萬元,還說一個月後就會歸還。“當時他是附近紙品廠的經理,又是本地人。”張鵬告訴記者,出於對熊某的信任,他爽快地答應了。

一個月後,熊某卻以各種理由推遲還款。張鵬回憶,“他找各種藉口向我協商,我見紙品廠經營狀況不是很好,理解他需要資金流轉,於是心就軟了下來”。轉眼就過了兩年,在張鵬的催促下,1999年5月7日,雙方協商後,熊某出具了一個欠條,寫明月息千分之二十。

到了2001年,熊某仍分文未還。當年3月,張鵬將熊某上訴至東西湖區法院,法院判決熊某應支付張鵬本金加利息共6萬餘元。然而,在法院判決生效後,熊某便丟下妻兒跑了。

這筆錢是否成了“死賬”?東西湖區法院執行局局長熊波說,當時法院通過查找銀行賬戶等技術手段,並沒有找到熊某的行蹤軌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便依法終結本次執行。

借債人今年初突然去世

事情在2017年5月又有了轉機,“消失”的熊某終於回來了。當時,熊某的住宅房被拆遷後分得三套還建房,這位久不露面的欠款人終於出現了。

張鵬得知消息後,便前往東西湖區法院執行局申請恢復執行。在法院的主持下,2017年8月16日,兩人終於見面了。法院裁定熊某應連本帶息償還32萬元。但是考慮到熊某治療尿毒症需要一大筆錢,最後協商應還欠款20萬,熊某當場表示可以付清,兩人握手言和。

到了9月16日還款截止日期,熊某又開始討價還價,他說如果能降到15萬,可以馬上付清,被張鵬斷然拒絕。協商無果後,法院將熊某的一套房貼上了封條。可是熊某的態度並沒有轉變,在接下來的幾個月,熊某撕掉了封條,並將房子公證到兒子名下。

2018年1月4日,熊某突然因病去世。“當時傻眼了,我都80歲了,這筆錢很可能要不回了。”張鵬說。

寫信給巡查組反映情況

這筆欠款成了張鵬放不下的心事,他無意中在報紙上獲悉了武漢市委巡查組第十組的聯繫方式,“於是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寄去了兩封舉報信。”

巡查組收到張鵬的信後,迅速展開了調查。7月11日,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追加熊某兒子為本案的被執行人。這次坐在張鵬面前的是熊某的妻兒,熊某妻子當場落淚表示,“由於經濟困難,實在是還不了20萬。”她解釋道,家裡只能拿出15萬,之前為給熊某治病,已經賣掉一套房子。張鵬想,如果再要熊家一套房子作抵押,可能影響對方一家人的和睦關係,便答應了。

最後,熊某兒子表示只能拿出13萬。“小孩也不容易,剛結婚不久,這事也不能怪他。”於是,張鵬再一次退讓。在法院主持下,熊某兒子歸還13萬元給張鵬。就這樣,一件歷時21年的債務糾紛最終得到解決。“謝謝巡查組,想不到這筆債務能在有生之年得到償還。”近日,當武漢市委基層作風巡查第十組一行來到東西湖區慈惠街332號回訪時,張鵬握著巡查組副組長方繼德的手連聲道謝。

據武漢市委巡查第十組專員李俊平介紹,本案確實存在執行困難的情況,但不存在執行不力。由於被執行人身患重病,且臨近春節去世,考慮到社會影響以及從人道主義出發,就沒有及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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