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 審計失職未發現違規發放福利問題,兩名工會幹部被處分

楚天都市報10月6日訊(記者佘惠)國慶節前夕,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咸寧市崇陽縣總工會在工會經費審計工作中失職問題。

2017年11月,崇陽縣總工會印發《關於開展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審計的通知》,併成立由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鍾海運負責的工作專班,對縣教育局、市場中心等單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該專班在審計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發現上述單位在工會經費管理使用上存在的實質性違紀違規問題。對發現的其他問題僅以《審計意見書》形式予以反饋,既未向縣紀委移交有關問題線索,也沒有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複查。

2018年4月,咸寧市紀委監委、市總工會在全市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情況專項檢查中發現,崇陽縣教育局、市場中心等多家單位存在未開設工會專門賬戶、違規收取工會經費及違規發放職工福利等問題。崇陽縣總工會在前期專項審計工作中走過場,對應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對發現的問題不報告不處置,致使前期已經審計的單位問題頻發,鍾海運對此負有直接責任。鍾海運受到警告政務處分,崇陽縣總工會分管工會經費監管的主任科員葉先進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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