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媳婦離我而去了,這下你開心了吧](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我叫王顯均,今年29歲,結婚差不多一年了。
在我們老家,28歲結婚屬於晚婚。
但是沒辦法,28之前一直在外,就想著趁著年輕,身體好的時候多打拼。
後來在大城市打工存下了一點錢,我媽一個人在老家沒人照顧,
我就回老家縣城開了一個小飯館。
媳婦叫楊琳,是相親認識的。
那時候,見到媳婦,我第一眼就挺滿意的。
人很白淨,不像是村裡出來的。
而且勤快,我媽主要是看重了她這一點。不然,也不會同意我娶她。
因為那時候岳母身體不太好,常年吃藥。
我媽擔心媳婦會時不時的貼補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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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之前,本來店子裡有兩個小工幫忙。
我結婚後的第二天,我媽就把他們趕走了。
說是現在有人幫我了,就別再花冤枉錢請人了。
好在媳婦沒有說什麼。
就這麼著,我們夫妻二人開始一起打理這個店。
沒有做過餐飲的朋友可能不理解這行業的辛苦。
為了用最新鮮的食材,每天必須一大早起來,
然後洗洗刷刷,忙活一天不得清閒,
晚上還要清掃。
我勸大家一句,如果沒有做好吃苦的準備,或者身體不好,就別往這行業湊。
當然,除非你當老闆,不用自己幹活。
店子就我和媳婦兩個人,非常累。
雖然,媳婦從來沒有對我抱怨過,但是我看著她站著都能睡著的狀態,真的非常心疼。
我琢磨著還是得招工。
但是告示貼出去的第二天,我媽就給我撕了。
說是,有個免費勞動力在這裡,不用白不用。
我說,媽,這起早貪黑的,太累人了。
但我媽死活不同意。說來一個趕走一個。
沒辦法,只能依著她。
好在老婆好說話。
我想著等生意走上正軌,我就和老婆考慮生孩子的事兒。
但是現在媳婦將離婚協議書放在了我面前。
我沒有想到看似溫柔的媳婦這麼決絕。
雖然我真的對不起她。
事情是這樣的
兩週前,丈母孃的病需要動個小手術。
手術費三萬左右。
這些年,我的錢都在我媽那裡。
結婚時,我本想把這些錢拿回來,不過我媽沒同意,說要幫我管著。
我也不好說她,畢竟她也苦了一輩子,有錢在手裡也安心。
我對媳婦說,錢就當暫時放在我媽那裡,等有需要的時候我再拿回來。
媳婦識大理,沒有為難我什麼。
這次丈母孃的病,我問我媽拿錢。
我媽竟然不肯給。
我說這是救命錢啊。
但我媽說,誰知道是真病還是裝病,也不知道打的什麼鬼主意。
這話一出來,我就曉得我媽原來從來沒有信任過我媳婦。
總覺得她是圖我的錢,讓我娶她也是怕我年紀大了被村裡笑話。
我說,媽,她跟著我還沒有休息過一天,這錢就算給她發工資,行嗎?
但我媽說什麼也不答應。“今天拿錢了,明天還得拿錢,你想養她們母子一輩子?”
最後的手術費,是媳婦她舅舅墊付的。
那幾天,她在醫院裡,沒有和我說一句話。
我知道,媳婦肯定是寒心了。
但我想,她很善良,應該記恨不了我多久。
沒成想,現在等來了離婚協議書。
我現在該怎麼辦呢?請大家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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