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蓝牌货车取消营运证,之前办理的还需要去注销吗?

步初心


从19年1月1日全国统一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车“二证”,是交通部“放管服”新政,由于取消二证是统一取消,后续政策会统一根进或下文规定。

就目前还有的遗留问题,正在制定中;如4.5吨以下普通货车,营运或非营运保险问题,行驶证变更问题,检测线验车问题,二证注消问题,二轴蓝牌超载问题等等。

日前作者咨询了相关单位,也没有统一文件可执行,希望上级下发规定通知,以便统一执行。但按贯例目前执行旧行规,如北京和河北是:

保险可购营运保险或非营运保险,看行驶证。

营运证可去自主注消也可不用注消。

行驶证目前不能变更成营运或非营运,只能按上牌时算。新车上牌根据车辆报备同样分营运或非营运车。

资格证大车小车通用,自已看的办。也注消也可不消。

验车是走老规定,只是“二检”合一了。(综合检测和安全检测一次完成,不上二次线)。

蓝牌超载或绿通也无新政策,只能按老法规办理。

其它问题有待新政策统一执行。

记住:4.5吨以下普通货车只是取消了二证,并不代表交通法和安全法规变了,这只是行政上取消了,不代表法规变了。交通法规是不可能变更的,还是希望车主遵守法律法规。多挣钱少费用,不违法少麻烦。

二证取消是为了方便车主,适应市场需要,减少养车成本和费用,不是放任不管。

新政出台,往往有后续补充,同时也不是交通局一家的事,它纤连到交管,保险,检测,高速,维修,厂家等等行业和单位,是要配套完善的。

其实就当不要二证正常上路即可,没那么多特别关心的。

安全挣钱,遵守法规最好。


汽车评论员宋贝尔


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只是说了两点,从1月1日起,对蓝牌货车:

1.不再办理双证;

2.不再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处罚。


卡车之家


你好,
12月25日,交通部发文明确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已经办理营运证的用户暂未接到通知是否需要注销,暂时不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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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侠客


拿地双证去退费,退回上线钱三百一拾元,买从业资格证地,五百陆拾元。


观望者917


自己考的准驾证,找谁退💰


人到中年212823970


不需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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