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河北又一项行政许可审批下放,快来看!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根据“放管服”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3月28日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后不再负责对在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施行政许可。

按照属地原则,将原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施行政许可,下放到该劳务派遣单位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已经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过的,准许继续实行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有效期期满,期满后再申请延续的,到其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办理。

(燕赵都市报 记者 杨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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