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过渡性养老金属不属于基本养老金,为什么?

血汗河马


过渡性养老金是属于基本养老金的,但在我国,并不是所有人员都有过渡性养老金。

我国的基本养老金主要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但是对于在养老保险改革的过程中受影响的部分人群,就需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比如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于在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来说,因为改革前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因此他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是非常少的,如果在退休后只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那么相比改革以前退休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会下降非常多。

为了保证改革后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太多,也让改革能够顺利开展下去,国家特地针对这部分群体设立了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与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以及视同缴费年限长短有关。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1.3%过渡系数。

视同缴费指数由参保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及所在地区对应的调节系数确定;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参保人员参加工作后养老保险改革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过渡系数各个省份不太一样,比如福建是1.3%,广东是1.2%。

所以,对于“中人”来说,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属于基本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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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电


我认为,要精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登高望远,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从历史与现实的对接上,进行分析并解答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由三大块所组成,具体包括基本养老金,单位补充养老金,即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金,这也就是所谓的三大支柱之谓也。

基本养老金,是社会养老保险的主体与骨干,它的权重占比即替代率很高。跨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时点,出现了政策性老人、中人和新人概念,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尽管政策性老人、中人与新人的养老金构成不同,但这些不尽相同的养老金内容与组成,应该而且必然属于各自基本养老金的必然范畴。这也就是历史与现实的对接和统一。

比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退休老人,按退前工资与计发比例相挂钩,所领取的养老金,新人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中人在新人两项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加上过渡性养老金。这就是各自基本养老金的必然构成与基本内容。

总之,通过上述祥细分析与解读,过渡性养老金作为退休中人所领取实际养老金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它只能是并且必然是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的当然组成部分,这是完全法定的构成内容,没有任何的悬念与不妥。


刘正民


过渡性养老金属于退休养老金的一部分,只有国家实施职工社保缴费政策前(1992年施行,1996年全国实施社保缴费政策),已经经劳动局批准存入档案的“批文、字函××号”,企业(公司)的正式职工,社保前的工作年限,人社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参加社保缴费后,实际缴费年限满足15年年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下岗灵活就业人员,才有资格退休时,社保中心调取个人档案,查阅批文、函日期,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核算“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如下:

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从个人档案中调阅确认的工龄)×1.3%(看地方制定的指数标准,1.1%~1.5%之间)×1

假如档案记载有15年视同缴费工作年限,而你后期未参加社保,或参加社保,而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未满足最低15年年限,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不接收你的退休申请,需要你完善社保参保手续,建立个人社保账户,续缴(补缴齐断欠,不足年限)满足社保最低15年缴费年限,方可连同“视同缴费”、个人账户余额、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树下酒仙


楼主您好,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个人,通常情况下,它一般是由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这部分人群能够被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他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都是按照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中的过渡性养老金来计算的。

实际上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它的计算比例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140%的缴费指数来计算个人养老金的,那么比起我们正常的这个养老金的交费,实际上这个缴费指数还是比较高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正常养老保险的交费一般情况下按照60%交费的企业单位是非常多的,所以说按照140来认定你的缴费年限的话,实际上一年的缴费年限就相当于一个两年的实际缴费年限。

所以说拥有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个人,往往自己获得总的养老金待遇是比较高的,因为他的这个待遇标准和计算方式,包括这个平均缴费指数认定的都是比较高的。但是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有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因为只有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个人,而且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才会拥有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社保小达人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不简单。

很多人认为我们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因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全国统一的。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考虑了这些因素计算养老金。

第一,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影响养老金高低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它通过跟当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比值确定缴费指数。缴费指数越高,基础养老金越高。另一方面,缴费基数关系着划入个人账户余额的高低,关系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

第二,缴费年限。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

第三,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同样个人账户余额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总体来看,养老金的计算因素是非常科学的。

可是有人忽视了,我们的养老金制度实际上是90年代才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的。国家1995年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方式,2005年又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

因此,现在退休的人员会出现一些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或者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就参加工作的人员。

他们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在基础养老金中体现出缴费年限。那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办?如果没有就不公平啊。

因此,国家要求各地建立起补偿式的过渡性养老金机制。针对统账结合以前的缴费年限,按要求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所以总体来看,过渡性养老金是对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一种补偿。

过渡性养老金应当属于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当然过渡性养老金非常划算,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而且计发比例一般按照1~1.4%确定。当然,江苏、广东等地实行将养老金个人账户推算的方式,计算成虚拟的钱数。

另外,还有一个证据表明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那就是每年我们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是这样明确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像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就不会随着国家的统一调整通知而调整。

如果过渡性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的话,又怎么能够根据每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呢?


暖心人社


楼主你好,过渡性养老金属不属于基本养老金呢?为什么?我们的养老金实际上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基础养老金,另外一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那么还有一部分少数群体会拥有这个过渡性养老金,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群体,作为企业单位的职工来讲,基本上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

因为1992年之前是没有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只能够按照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那么最终就可以获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实际上也是累加到自己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说是额外增加的一部分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基本上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所获得养老金待遇的总额,相对是比较高的。

所以这个过渡性养老金也可以被称之为是基本养老金,因为它也是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1,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只有自己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才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我们的养老金待遇基本上主体部分还是由个人基础养老金部分组成,当然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个人,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这种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一部分的待遇,所以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水平。


懂社保


过渡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它是视同缴费里的一种补尝,但它的兑现方式在基本养老金里,在个人帐户中没有增加余额,这对投保人明显不公,投保人去世时,个人帐户如有余额可以归投保人所有,所以过渡养老金也应该有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之分。


北方老头常大昊


过渡性养老金属不属于基本养老金?

属于。

基本养老金包括三部分,即统筹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是指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给个人的退休金,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有关,一般情况下,50、55、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分别为195、170、139。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

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多领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部分,一般等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4%。

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来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青重新就业后,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希望对您有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


无损检测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只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在实践中还存在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对此《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但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漏,而是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正如其名字一样并非基本养老金的常态,它只是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的产物,在未来终将停止发放,因此,没有必要在新法中予以规定。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在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领取基础养老金(现称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局思想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对退休人员中,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的一种补贴性质的基本养老金。下面和大家来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大部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来组成的。基础养老金是根据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来除以退休年龄相对应的领取月数,即男性为60周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39个月,女性职工为50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95个月,女性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55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70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账户的高低和退休年龄,即个人账户越高,退休年龄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高。

第二,过渡性养老金也属于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

在我们的养老金计算中,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部分人还有过渡性养老金。那么哪些人有过渡性养老金呢?目前能享受到过渡性养老的,一般主要有两类人员。一是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参加革命工作,2006年以后退休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就是我们所说的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二是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于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视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这部分人办理退休时,要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第三,为什么要设立过渡性养老金?

为什么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要设立过渡性养老金呢?这主要是根据具有视同缴费年的人员,不能因为参加工作时间早,早年工资偏低的情况,适当照顾那些因国家政策的原因,导致个人账户比较低的人员的一种补贴方式。比如1996之前,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刚开始实行,很多人还没有建立个人账户,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工龄虽然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但是由于那时的工资只有100多200元,个人缴费即使按照8%的比例来缴费,每月缴费只有16元。如果按照现在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他们的平均缴费指数工资和个人账户资金都是比较低的,需要给予一定过渡性的补贴,这种补贴就称为“过渡性养老金”。所以,凡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除了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计算养老金外,还要增加一个过渡性养老金,这样使这部分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能和按照正常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人员,保持在一个同等的养老金水平。

总之,过渡性养老金属于我国基本养老金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但是过渡性养老金虽然属于基本养老金,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而只是针对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的一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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