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理明决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理明决定逮捕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委原书记田理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田理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