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武強查獲一“黑校車”司機 罰款25250元、記43分

(原標題:【交警快訊】他是如何駕駛“黑校車”被罰款25250元、記43分的)

2019年10月21日,武強交警大隊接到一名匿名群眾電話稱:在獻縣東樊屯村至武強縣彭劉莊村有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黃色制式校車接送學生,請你們儘快核查其資質。


武強查獲一“黑校車”司機 罰款25250元、記43分


武強查獲一“黑校車”司機 罰款25250元、記43分


武強查獲一“黑校車”司機 罰款25250元、記43分


武強查獲一“黑校車”司機 罰款25250元、記43分


接到電話後,大隊人員立即將情況彙報至大隊長及大隊班子成員,校車無小事。大隊長得知情況後高度重視,立即指令安監中隊對被“舉報”車輛進行核查,看我轄區內是否有幼兒園或小學新增校車,同時指派秩序中隊加大對此地區的巡查力度。經篩查,我大隊並未接到新增制式校車的申請,此車極有可能是“黑校車”。隨即,將此情況向大隊長進行彙報,大隊長命令安監中隊協同秩序中隊迅速出擊,對涉事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如有違法,嚴查嚴辦。

果不其然,根據舉報人提供信息,16時30分許,我大隊秩序中隊聯合安監中隊所有人員在副大隊長嚴志海同志的帶領下在武強縣南立車村被當場查獲。經民警對車輛以及駕駛人檢查,著實讓民警大吃一驚,因為“它”不單單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此車從9月份就開始有償接送學生,屬東樊屯村完小小學所屬,存在未取得校車標牌而從事校車服務違法行為,車輛核載人數25人,屬第一類機動車,應持有A1駕駛證,但對涉事駕駛人所持駕駛證信息查詢時其為B2駕駛證,屬準駕車型不符違法行為並存在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同時核載25人,實載26人,屬實載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違法行為,在檢查駕駛證過程中還發現他存在未取得駕駛校車資格違法行為,當民警詢問駕駛人為何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時,駕駛人稱:車上有臨牌,當對臨牌進行檢查時,竟然發現他還存在使用過期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違法行為(有效期到2019年10月3日)。這是對學齡兒童安全的不顧,對交通法規的漠視。

最終,我大隊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對其做出:

1、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而提供校車服務的,罰款20000元,扣車,沒收違法所得;

2、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罰款3000元,記12分;

3、持準駕B2第一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本類不得駕駛機動車的,罰款1500元,記12分;

4、校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00元,記6分;

5、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記12分,扣車;

6、未攜帶駕駛證的,罰款50元,記1分。

合計,武強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此“黑校車”的六項違法行為做出罰款25250元,記43分並處扣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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