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男子因打人被抓 同行女子“挺身而出”

晨報融媒體訊(王安政 記者 王曉丹)“汪某,你涉嫌妨害公務,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現依法對你刑事拘留。”清醒後的汪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酒後這種“講義氣”的行為得到的是嚴厲的刑事處罰。

事情還要從11月15日說起,當天晚上11時59分,東寧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某KTV門前有人打仗並受傷,光明派出所和特警大隊的4名民警隨即趕到現場處置。就在民警們要帶離打人男子時,與其同行的汪姓女子“挺身而出”且口出髒話,對執勤民警推拉撕扯,嘴裡還不停地辱罵,言辭不堪入耳。民警當即對其進行了警告,然而這名女子對民警的警告置若罔聞,反而變本加厲地推搡謾罵。為維護執法權威,保證處警工作順利完成,在警告無效後,民警對汪某實施了徒手控制。汪某在手動不了的情況下,嘴裡還是不停謾罵,而且話越來越難聽。就在民警將汪某帶上警車後,汪某還不停地用腳踹副駕駛的民警,用手撓身邊的民警,行為極其惡劣,還不時囂張地說:“你是警察多了啥,你能把我咋地”。

汪某的違法行為造成兩名民警右手外傷和下顎皮膚擦傷,東寧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已經立案偵查,並依法對汪某進行刑事拘留。雖然汪某在酒醒後對自己撕扯謾罵民警懊悔不已,但阻礙民警執法、破壞法律權威的違法行為終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裡,民警也提示大家,多學法律少喝酒,“哥們義氣”莫亂講,等觸犯了法律後才幡然悔悟,那就為時已晚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