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男子因打人被抓 同行女子“挺身而出”

晨报融媒体讯(王安政 记者 王晓丹)“汪某,你涉嫌妨害公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现依法对你刑事拘留。”清醒后的汪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酒后这种“讲义气”的行为得到的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事情还要从11月15日说起,当天晚上11时59分,东宁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门前有人打仗并受伤,光明派出所和特警大队的4名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处置。就在民警们要带离打人男子时,与其同行的汪姓女子“挺身而出”且口出脏话,对执勤民警推拉撕扯,嘴里还不停地辱骂,言辞不堪入耳。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警告,然而这名女子对民警的警告置若罔闻,反而变本加厉地推搡谩骂。为维护执法权威,保证处警工作顺利完成,在警告无效后,民警对汪某实施了徒手控制。汪某在手动不了的情况下,嘴里还是不停谩骂,而且话越来越难听。就在民警将汪某带上警车后,汪某还不停地用脚踹副驾驶的民警,用手挠身边的民警,行为极其恶劣,还不时嚣张地说:“你是警察多了啥,你能把我咋地”。

汪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两名民警右手外伤和下颚皮肤擦伤,东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已经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汪某进行刑事拘留。虽然汪某在酒醒后对自己撕扯谩骂民警懊悔不已,但阻碍民警执法、破坏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民警也提示大家,多学法律少喝酒,“哥们义气”莫乱讲,等触犯了法律后才幡然悔悟,那就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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